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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管理相对人的处罚(普宁市流沙胡先章沐足服务部)
来源:本网 发布时间:2025-07-16 10:24 浏览次数:- 【字体:

行政处罚决定文书号

普卫公罚[2025]001号

处罚名称

关于管理相对人的处罚

处罚类别1

警告

处罚类别2

罚款

处罚事由

安排未获得有效健康合格证明的从业人员从事直接为顾客服务工作

处罚依据

《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第十四条第一款第(二)项,《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三十八条

处罚结果

警告,并罚款人民币叁仟元整

行政相对人名称

普宁市流沙胡先章沐足服务部

行政相对人代码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组织机构代码

工商登记码

税务登记号

居民身份证号

法定代表人姓名

胡先章

处罚决定日期

2024-7-15

处罚机关

普宁市卫生健康局

地方编码

445281

当前状态

正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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