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宁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普宁市人民政府
转发《关于对初次信访事项实施”双交双办“工作机制的通知》的通知
来源:本网 发布时间:2023-06-14 15:37 浏览次数:- 【字体:

各乡镇场街道党(工)委、农场有限公司党委,乡镇人民政府、农场、街道办事处,市直及省、揭阳市驻普有关单位:

  现将广东省信访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关于对初次信访事项实施”双交双办“工作机制的通知》(粤信联明电〔2023〕2号)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普宁市信访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

2023年3月22日



转发《关于对初次信访事项实施”双交双办“工作机制的通知》的通知(普市信联办发〔2023〕1号).pdf


相关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