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宁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普宁市人民政府
下架山镇2025年防止返贫致贫动态监测和帮扶工作要点
来源:本网 发布时间:2025-06-25 10:36 浏览次数:- 【字体:

        

        为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持续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的重要指示精神,根据中央、省、揭阳市和普宁市关于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工作要求,省市县实施“百县千镇万村高质量发展工程”促进城乡区域协调发展的工作安排,以及《广东省2025年防止返贫致贫动态监测和帮扶工作要点》文件精神,结合我镇实际,制定我镇2025年防止返贫致贫动态监测和帮扶工作要点如下。

        一、强化不发生规模性返贫致贫工作责任

        (一)严格落实主体责任。2024年12月,习近平总书记指出,要持续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坚决守住不发生规模性返贫致贫底线。镇要履行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防止出现规模性返贫致贫的主体责任,将其列为年度重点工作,常抓常议。

        (二)严格落实牵头责任。镇农业农村办要履行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防止出现规模性返贫致贫的牵头责任,持续把各项工作谋划部署好,责任传导好,督促指导好。要会同相关部门定期研判工作形势,制定针对性措施持续开展政策培训,提高村干部开展防止返贫致贫工作的业务水平。加强政策宣传,提升防止返贫致贫监测对象(以下简称“监测对象”)对帮扶政策的知晓度。

        (三)严格落实部门责任。教育、民政、人社、水利、医保、残联等部门要履行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防止出现规模性返贫致贫的业务部门指导责任,按照职责分工,指导村级开展工作。针对“三保障”领域存在的短板弱项,持续加大政策支持力度。

        二、提升防止返贫致贫监测帮扶质效

        (一)明晰监测范围。按上一年省公布四类地区农村低保标准1.5倍以下,即2025年将农村家庭年人均可支配收入11610 元以下的农户纳入易返贫致贫人口监测和帮扶范围,确保对符合条件的农村困难群众做到及时发现、应纳尽纳。

        (二)建立完善申报渠道。为拓宽农户自主申报渠道,建立扫码申报、委托申报、电话申报3种方式相结合的面向所有农村人口防止返贫致贫监测对象申报机制。要加大政策落实和宣传力度,将“一键申报”二维码印发张贴在各行政村和村民小组公示公告栏中,组织乡镇干部、乡村振兴驻镇帮镇扶村工作队(以下简称“驻镇帮镇扶村工作队”)干部、驻村第一书记、村“两委”干部等主动帮助农户申报,在村党群服务中心便民服务窗口开设代办申报业务。

        (三)提高精准帮扶成效。健全“基层主动排查+群众自主申报+系统监测预警+部门数据比对”防止返贫致贫动态监测机制。要结合实际,建立健全帮扶政策“工具箱”,针对监测对象不同返贫致贫风险精准施策,加大开发式帮扶力度,提升帮扶效能。大力倡导多干多补、少干少补的正向激励机制,激发内生动力。深入分析脱贫不稳定户和有劳动能力且超过两年的监测对象未消除风险原因,针对性加大帮扶力度。

        三、促进农村低收入人口稳岗就业

        (一)落实就业帮扶政策。推动将符合条件的农村低收入人口纳入就业帮扶范围并落实补助政策。加大税费减免和经费补贴等政策执行力度,简化申办手续和程序。采取以奖代补方式支持企业、帮扶车间、农民专业合作社等优先吸纳省内脱贫人口及监测对象就业。

        (二)提升创业就业质量。结合开展“粤菜师傅”“广东技工”“南粤家政”三项工程,对有培训意向的有劳动能力脱贫人口和监测对象分类实施农村实用技术培训,全面加强脱贫劳动力技能培训和评价认定,提升职业技能水平、持证率。促进区域劳务对接,常态化开展访企拓岗促就业活动,加强企业用工需求和监测对象就业需求摸查和信息互通,提升供求匹配精准度。加快实施乡村工匠培育工程,积极挖掘本地能工巧匠、乡村手工艺人资源,发挥乡村工匠传帮带作用,促进脱贫劳动力掌握一技之长,推动更多脱贫劳动力高质量就业。

        (三)努力拓展就业容量。推动产业就业融合发展,通过发展帮扶产业带动更多农村低收入人口就近就业。加强保安、保洁、护林等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优先安置农村低收入家庭劳动力、弱劳力、半劳力就业。大力推广“企业+就业帮扶车间”模式,因地制宜培育一批家庭农场、手工作坊。加大在重点工程项目建设、乡村建设和绿化等领域推行以工代赈,让农村低收入人口实现就地就业,激发内生发展动力。

        四、推进帮扶产业提质增效

        (一)健全联农带农机制。指导做好做细产业项目联农带农台账,特别在前期产业项目立项、合同签订等环节上,把带动脱贫户规模和增收效益作为立项的重要目标内容。在项目验收时,把联农带农(脱贫户)列入使用帮扶资金的经营性帮扶项目绩效评价重要内容,重点评价产业项目带动帮扶脱贫人口特别是监测对象情况、产业收益分配情况等。

        (二)大力开展消费帮扶。发挥帮扶单位力量,多途径促进农副产品与大湾区市场和帮扶单位需求对接,动员爱心企业、电商平台和社会组织等开展消费帮扶行动,积极采购被帮扶地区优质农副产品。支持开展帮扶产品进机关、进国企、进社区、进服务区等行动,推动打造区域公用品牌。

        (三)加大帮扶产业支持。指导各村结合实际,制订发展帮扶产业的奖补政策,重点对有劳动能力的脱贫人口及监测对象在产业发展、农产品销售及小额信贷贴息等项目上予以帮扶支持。

        (四)发挥社会帮扶作用。持续开展“6·30”助力乡村振兴活动、推进“千企帮千镇、万企兴万村”行动,鼓励企业通过村企结对、村企共建、连片包镇等方式,积极参与乡村产业发展、消费帮扶协作、基础设施建设、社会化服务、农村人才培养、农村低收入人口帮扶、特困群体救助等,提升综合发展能力。

        五、织密筑牢兜底保障网,切实防范化解返贫致贫风险

        (一)巩固拓展社会救助兜底保障成果。健全分层分类社会救助体系,持续推进防止返贫帮扶政策与低收入人口常态化帮扶政策衔接并轨。镇农业农村办要积极配合民政部门及时将符合条件的纳入低保、特困、最低生活保障边缘家庭和支出型困难家庭的救助范围,切实兜住兜准兜牢民生底线。同时,人社部门要及时将符合条件的“三类监测对象”按规定纳入政府代缴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费范围,做到应保尽保。“三保障”部门要统筹运用好城乡社会救助制度,对符合条件的脱贫人口和监测人口实施基本生活救助、医疗、住房、教育、就业以及临时救助等保障措施。要动员驻镇帮扶单位、社会力量参与到防止返贫动态监测帮扶工作中。

        (二)严密防范因病返贫致贫。镇农业农村办要持续跟踪脱贫人口、监测对象参保和医保政策落实情况,要加强行业数据会商,发现问题及时向医疗保障等部门反映,并合力推动解决,防止出现因病返贫致贫。尤其是主动会同卫健、医保部门共同优化医疗保障综合帮扶政策,加大参保资助、大病保险、医疗救助等医疗政策落实力度,逐步降低脱贫人口看病就医成本。

        六、扎实推进驻镇帮镇扶村工作

        (一)强化驻镇帮镇扶村工作责任落实。组织各组团单位及驻镇帮镇扶村工作队制定年度帮扶计划,明确帮扶任务,督促帮扶项目落地见效。

        (二)提升驻镇帮镇扶村工作效能。指导驻镇帮镇扶村工作队加强与省“百千万工程”纵向、横向帮扶和“双百行动”等帮扶力量联动协调,加强资源、信息共享,形成帮扶合力,全面推进“百千万工程”。

        (三)加强驻镇帮镇扶村工作队伍管理。驻镇帮镇扶村工作队队长因公外出、休假、请假,由镇党委书记审批,工作队队员、驻村第一书记因公外出、休假、请假,由队长审批。驻镇帮镇扶村工作队可结合实际,制订具体管理细则,建立完善管理制度。

        七、加强过渡期后工作衔接

        认真做好衔接评估和总结宣传。协助开展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评估,做好防止返贫致贫监测帮扶、产业帮扶和驻镇帮镇扶村等自评工作。全面总结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5年工作成效、典型案例,加强宣传报道,讲好广东新时期帮扶故事。

        

相关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