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村(居)委会:
为做好2025年水稻病虫防控工作,确保粮食生产安全,现就有关工作要求通知如下:
一、优先使用生物农药,并适当提前施用,化学药剂防治应达标用药,确保药效。
二、稻鸭、稻虾、稻鱼、稻蟹等种养区及其附近区域,应慎重选用药剂,避免对养殖造成毒害。
三、稻田禁用含拟除虫菊酯类成分农药(醚菊酯除外)。水稻分蘖期尽量避免使用甲氨基阿维菌素苯甲酸盐、阿维菌素,破口抽穗期慎用三唑类杀菌剂,扬花期慎用新烟碱类杀虫剂(吡虫啉、烯啶虫胺、噻虫嗪等),减少对授粉昆虫的影响。
四、重视交替轮换用药,有效延缓和治理抗药性。提倡不同作用机理药剂合理轮用,避免同一种药剂在不同稻区间或同一稻区内循环、连续使用。提倡使用高含量单剂,避免使用低含量复配剂。根据抗药性监测结果,限制使用已产生中等以上抗性的药剂。
五、严格遵守农药使用操作规程,执行农药安全间隔期,确保稻米生产安全和质量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