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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宁市医疗保障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基本目录
来源:本网 发布时间:2021-12-22 09:40 浏览次数:- 【字体:

  目录

  第一部分概述

  一、主要依据

  二、责任主体、公开时限、方式和监督渠道

  第二部分 主动公开基本目录

  第一部分概述

  为贯彻落实2019年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以下简称《条例》)、《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实施细则的通知》(国办发〔2016〕80号)以及《广东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省级部门主动公开基本目录编制工作方案的通知》(粤办函〔2019〕142号)、《广东省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推进省市县三级主动公开基本目录编制发布工作的通知》(粤办函〔2021〕255号)等文件有关要求,进一步提高我局信息公开的标准化、规范化水平,特制定本目录。

  一、主要依据  

  1.《中共中央关于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

  2.《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

  3.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中办发〔2016〕8号);

  4.《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实施细则的通知》(国办发〔2016〕80号);

  5.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2019年5月印发《关于认真做好新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宣传贯彻工作的通知(粤办函〔2019〕115号)》;

  6.《广东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省级部门主动公开基本目录编制工作方案的通知》(粤办函〔2019〕142号);

  7.《广东省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推进省市县三级主动公开基本目录编制发布工作的通知》(粤办函〔2021〕255号)。

  二、责任主体、公开时限、方式和监督渠道

  【责任主体】普宁市医疗保障局

  【公开时限】政府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法律法规对政府信息公开的期限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公开方式】普宁市人民政府网站主动公开

  【监督渠道】通过普宁市人民政府网站互动、电话监督

  网站互动:http://www.puning.gov.cn/jypnybj/gkmlpt/index    

  电话:0663-6186211

  第二部分主动公开基本目录

  序号

  公开类别及事项

  公开内容

  责任

  一级

  二级

  1

  政府信息公开指南

  本机关单位信息公开指南

  人事秘书股

  2

  组织机构

  领导分工

  普宁市医疗保障局领导照片、领导简介、分管工作等

  人事秘书股

  办公信息

  介绍本单位办公地址、办公时间、联系方式等信息

  人事秘书股

  机构职能

  介绍本单位的机构设置情况、主要职责等信息

  人事秘书股

  3

  部门文件

  发布我局出台的文件、规章等信息

  出台文件的相关股室、医保中心

  4

  工作动态

  政务动态

  国家医疗保障部门重要信息解读或动态,中央媒体刊发的医保热点新闻,广东省医疗保障局有关的重要新闻,揭阳市医疗保障局有关的重要新闻,普宁市医疗保障局有关的重要新闻

  局各业务股室、医保中心

  通知公告

  发布普宁市医疗保障局需社会广泛知晓的通知、公告,按规定公开文件名称、文号、正文、发布机构、发布时间

  局各业务股室、医保中心

  5

  业务工作

  发布普宁市医疗保障局重要动态、局领导活动要闻、媒体热点等新闻信息

  局各业务股室、医保中心

  6

  办事指南

  普宁市医疗保障局相关服务事项办事指南

  局各业务股室、医保中心

  7

  财政预决算

  发布我局年度财政预算、决算情况

  人事秘书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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