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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中止普宁为民医院医保服务协议的通告
来源:本网 发布时间:2025-05-20 16:10 浏览次数:- 【字体:

市民朋友:

  根据《广东省医疗保障局关于印发广东省医疗机构医疗保障定点管理暂行办法》(粤医保规〔2021〕1号)、《揭阳市医疗保障定点医疗机构服务协议》等有关规定,现中止普宁为民医院医保服务协议180天,时间从2025年5月20日零时起,至2025年11月15日24时止。

       协议中止期间,该医院不能继续办理医保定点服务,请市民朋友根据需要选择其他定点医疗机构提供医保服务。

  特此通告。

  



普宁市医疗保险管理服务中心

  2025年5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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