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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宁市应急管理局关于《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经营备案证明》颁发情况的通报
来源:本网 发布时间:2023-03-24 18:08 浏览次数:- 【字体:

流沙南街道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根据《易制毒化学品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445号)和《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生产、经营许可办法》(原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5号)的规定,经我局审查,普宁市绿泓化工有限公司符合备案条件,颁发《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经营备案证明》(第三类)(名单详见附件),现予以通报。同时,按照“属地管理”和“行业管理”原则,请流沙南街道和相关部门按各自职责及有关规定,依法加强对该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经营单位的日常安全监管,确保安全。

       附件:颁发《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经营备案证明》

     (第三类)经营单位名单




普宁市应急管理局

2021年9月13日


颁发《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经营备案证明》

(第三类)经营单位名单

序号

企业名称

地址

经营品种

销售量

流向

用途

1

普宁市绿泓化工有限公司

普宁市流沙南街道香员坑村香江花园1幢首层3号

盐酸、硫酸、甲苯、丙酮、高锰酸钾

盐酸12000吨/年、硫酸10000吨/年、甲苯1000吨/年、丙酮1000吨/年、高锰酸钾100吨/年

广东省内

化工销售、污水处理、工业生产、电镀、印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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