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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宁一村民因违规野外烧杂引发火情,写下保证书...
来源:本网 发布时间:2025-12-16 10:02 浏览次数:- 【字体: 分享到:

        当前天干物燥,一点火星都可能酿成大祸11月25日,大坪镇三溪坝村的徐某某因违规野外烧杂,引发火情。经镇村迅速处置,火情及时控制,未造成严重后果。

       徐某某在禁火期违规野外用火,违反了《普宁市人民政府禁火令》第1号的规定在镇村干部的批评教育下,徐某某认识到自己的错误,写下保证书,希望大家引以为戒,严格遵守禁火令等相关规定,不在野外违规用火。

       当前正处于森林防灭火特别防护期,普宁市人民政府禁火令》规定了禁火期、禁火区域和禁止行为(如上坟烧纸、烧香点烛、烧杂、烧灰积肥、烧荒烧炭或者烧田基草、甘蔗叶、稻草、果园草等一切野外用火行为),希望广大市民严格遵守,共同保护森林资源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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