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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宁市应急管理局2021年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
来源:本网 发布时间:2022-01-12 10:47 浏览次数:- 【字体: 分享到:

        根据市委依法治市办《关于落实法治政府建设2021年度报告制度的通知》(普法治办〔2021〕57号)文件要求,我局对照《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广东省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实施细则》《法治政府建设与责任落实督察工作规定》《广东省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制度工作指引》(粤司办〔2020〕135号)《2021年度法治揭阳建设评估办法》《2021年度法治揭阳建设评估标准评分表》和《普宁市2021年依法行政工作要点》,结合自身职责,认真做好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落实情况

      (一)高度重视,落实责任我局以最坚决的态度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及市委依法治市办关于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部署和要求,全面落实安全生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 和“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责任体系,强化地方政府属地管理和部门监管责任的落实,将职责层层落实到每个岗位。另一方面,狠抓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实际控制人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的责任。督促企业定期开展风险评估和危害辨识,针对高危工艺、设备、物品、场所和岗位,建立分级管控制度,制定落实安全操作规程,建立健全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实行自查自改自报闭环管理。

     (二)规范执法,政务公开。执法人员在执法检查过程中,执法人员坚持做到主动出示证件,两个执法人员同时到场履职检查并签名负责,执法过程中坚持语言文明和举止规范,执法活动实行全过程记录。同时,要求执法人员规范执法,裁量标准严格按照法律法规裁量标准执行。我局坚持办审分离原则,成立法制机构并调整加强了局案件审理委员会。对检查、处理情况及时在政府官网、广东省行政执法信息公示平台数据采集系统公布、公示,主动接受监督,促进执法规范正确行使。今年来没有发生因行政处罚发生行政复议及行政仲裁的情况。

     (三)加强监管,依法处罚结合扫黑除恶“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交通安全综合治理”等专项行动,牵头各负有安全生产监管职责部门主动作为,加大对各类安全生产违法行为的打击和处罚力度,加重经营者违法成本,强势推动企业履行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今年来,共检查生产经营单位300家次,下达责令限期整改指令书98份,发现安全隐患326个,已落实整改安全隐患326项,整改率100%。立案13宗,行政处罚13宗,罚款(含没收违法所得)141.696万元,其中烟花爆竹2宗,罚款4万元;安全生产违法行为5宗,11万元;生产安全事故6宗,罚款126.696万元。

     (四)法治宣传,营造氛围充分利用媒体媒介,大力做好法治政府建设的宣传报道。通过电视媒体、普宁应急管理公众号、安全文化主题公园、发放宣传手册等宣传阵地及方式,深入宣贯《安全生产法》、《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条例》、《突发事件应对法》和《广东省安全生产条例》、《广东省防汛防旱防风条例》等法律法规和安全常识,提升生产经营单位从业人员安全生产管理知识和事故应急处置能力,提高全民安全意识和安全技能,增强民众自救和逃生能力。

       二、存在问题

       虽然我局在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上取得了一些成绩,但也有一些问题需要正视,并加以整改提高。一是干部职工法治意识还需进一步加强,特别是对实际工作中遇到的复杂具体问题的处置能力时有欠缺。二是监察执法人员配备少,监察执法设施设备配备不足。三是法制宣传教育力度还不够,宣传方式和宣传手段仍然比较单一。

       三、2022年度工作打算

       2022年,我局将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推动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不断深入开展,重点围绕以下三个方面开展工作:

     (一)继续加强法治学习教育培训。一是按照局的学法计划,组织和督促局领导及干部学法用法,切实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进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社会安全稳定的能力。二是提高基层监管人员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及应急处置能力。

     (二)多加强宣传。利用安全生产咨询日”“安全生产法宣传周“12.4宪法日”等节点,结合安全生产“五进”活动,广泛宣传安全生产文化和安全生产相关法律法规,营造浓厚的安全生产法治氛围。

     (三)继续做好安全生产依法行政。进一步健全权责清单,深入推进行政权力依法规范公开运行工作,大力推动“广东应急一键通”信息化监管工作,加强执法队伍建设,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严格查处安全生产事故和安全生产违法行为,严防较大及以上事故的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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