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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落镇电动自行车领域消防安全综合治理工作实施方案
来源:本网 发布时间:2023-01-30 09:55 浏览次数:- 【字体:

  为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和消防工作的系列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进一步强化我镇电动自行车火灾防范工作,根据《普宁市安全生产委员会 普宁市消防安全委员会关于印发的〈普宁市电动自行车领域消防安全综合治理工作方案〉的通知》(普消安委〔2022〕8号)的有关部署和要求,镇消防安全委员会决定从即日起至2023年8月,在全镇范围内组织开展电动自行车领域消防安全综合治理工作。现制定工作实施方案如下:

  一、治理目标

  到2023年8月底,全镇电动自行车火灾得到有效遏制,数量显著下降,构建形成一套辖区全覆盖、环节全闭环、部门全联动、群众全参与的常态化电动自行车管控长效机制,实现“三个确保”的目标:

  (一)确保电动自行车集中停放、充电设施基本实现辖区全覆盖并规范化运行。

  (二)确保电动自行车及其充电器、蓄电池等零部件本质安全水平得到有效提升,违规拆改行为得到有效遏制。

  (三)确保社会消防宣传全覆盖,群众消防安全意识得到明显提升,电动自行车违规停放、违规充电等行为得到有效遏制。

  二、治理范围

  (一)电动自行车及其充电器、蓄电池等零部件的生产、销售、维修改装企业和线上平台。

  (二)外卖、快递企业平台及其经营站点等电动自行车集中使用单位。

  (三)居民楼院、出租屋、城中村、自建房等居住场所。

  (四)大型商业综合体、批发市场、学校、商住混合体等人员密集场所。

  (五)公共停车场、汽车库。

  三、治理内容

  (一)电动自行车及其充电器、蓄电池等零部件违规生产、违规销售、违规拆改装。

  (二)电动自行车违规停放、违规充电。

  (三)物业服务企业和外卖、快递企业平台及其经营站点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管理责任措施不落实。

  (四)群众电动自行车安全使用和安全充电意识不高。

  (五)各村(社区)电动自行车消防工作责任落实不到位。

  四、治理任务及分工

  (一)完善基础信息。

  各村(社区)分别对各自辖区内的电动自行车保有量、集中充电停放场地建设情况和已建充电设施的种类、地址、数量、可供充电停放电动自行车的数量进行摸排,建立信息台账。

  (二)强化隐患整治。

  各村(社区)、物业服务单位要加强防火检查巡查,清理违规停放电动自行车,重点整治电动自行车“进楼入户”“人车同屋”“飞线充电”等突出问题。

  (三)强化宣传教育

  1.各村(社区)要结合本地实际,推广安装“电车专家”小程序和电动自行车进电梯智能阻止系统,实时跟踪辖区电动自行车安全数据,鼓励发动群众开展车辆安全自检,及时消除事故风险。

  2.集中开展“五个全覆盖”宣传,即火灾案例宣传全覆盖、火灾风险宣传全覆盖、规范使用宣传全覆盖、逃生处置宣传全覆盖、法律法规宣传全覆盖。

  3.发放《居民使用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告知书》,同时与辖区使用电动车居民签署《电动自行车安全使用承诺书》。

  五、治理步骤

  (一)部署发动(2022年10月28日前)。召开专项会议进行动员部署。

  (二)组织实施(2022年10月29日至2023年7月31日)。各村(社区)要根据方案部署,梳理分解工作任务分工,实施挂表推进,逐项销账。

  (三)总结验收(2023年8月1日至2023年8月31日)。由我镇有关部门组成督查小组抽查核实,检验各村(社区)工作成效。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村(社区)要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深刻认识做好电动自行车火灾防范工作的重要意义,切实担负起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的政治责任,层层抓好组织实施。

  (二)严格落实责任。各村(社区)要全面落实治理责任措施,不定期对各电动自行车生产销售企业、电动自行车及电池回收企业、各外卖快递企业平台、住宅小区建设单位以及物业服务企业等组织联合检查,督促落实消防安全综合治理任务措施,依法处置检查发现的隐患问题。

  (三)加强信息报送。各村(社区)要明确专人负责信息收集、汇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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