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大人民群众、社会各界朋友们:
又是一年春草绿,正是一年清明时。缅怀英烈、慎终追远、悼念先人、寄托哀思是中华民族的传统。“天蓝、水碧、地绿、空气清新”是人们对环境的共同追求。为更加有效预防森林火灾,保护好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和森林资源安全,在全社会营造“文明祭祀绿色清明”的良好氛围,市森林防灭火指挥部办公室、市应急管理局、市林业局真诚地向您发出如下倡议:
01 树牢安全意识,绷紧防火之弦
自觉遵守森林防火区及防火期各项规定,不携带火种进山入林,积极了解森林火灾的危害性和防范知识,增强防火意识。
02 严守禁火规定,规范野外用火 严禁在林区吸烟、野炊、烧荒等一切野外违规用火行为;主动配合各防火检查站的工作,服从管理,不冲卡、不逃避检查。 03 践行文明祭扫,共度平安清明 倡导以鲜花祭扫、植树寄思等低碳环保方式替代传统焚香烧纸;主动劝导家人和亲友采用文明方式祭祀,不在林缘地带焚烧香烛纸钱。 04 全民共同宣传,筑牢群防防线 积极争做森林防火宣传员,主动向周边群众宣传防火知识,及时劝阻身边的违规用火行为,举报火灾隐患,共同营造群防群治的良好氛围。 05 党员干部带头,引领文明新风 全体党员干部、公职人员应模范带头,以实际行动带动身边群众移风易俗,践行文明祭祀,树立文明新风尚。 06 科学处置火情,确保生命安全 一旦发现火情,请立即拨打12119或2222583、2222148报警。报警时要准确说明火情地点、火势情况等信息;在确保自身安全的前提下,科学开展初期扑救;未经专业培训的人员切勿直接参与灭火。 【温馨提示】违反森林防火规定的,将依法予以处罚;造成森林火灾损失的,须承担相应赔偿责任;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普宁市森林防灭火指挥部办公室 普宁市应急管理局 普宁市林业局 2026年3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