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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落镇“百千万工程”城乡环境卫生大整治“百日攻坚”行动工作方案
来源:本网 发布时间:2026-05-12 17:07 浏览次数:- 【字体: 分享到:

  为深入贯彻落实2026年3月5日市委农村工作会议暨全市“百千万工程”五年显著变化攻坚战推进会会议精神,持续改善城乡人居环境,全面提升城乡风貌品质,根据《普宁市“百千万工程”城乡环境卫生大整治“百日攻坚”行动工作方案》部署要求,决定在全镇范围内开展城乡环境卫生大整治“百日攻坚”行动(以下简称“百日攻坚”行动),特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提升城乡人居环境质量为核心,提升城乡风貌品质为目标,聚焦镇区、村居、道路、水域四大板块开展环境卫生大整治,集中力量攻坚解决环境卫生、城乡秩序、整体风貌突出问题,健全完善人居环境整治工作机制,全力构建干净整洁有序、宜业宜居宜游的城乡环境,奋力建设和美云落。

  二、整治重点

  (一)镇区环境整治

  1.公共区域环境卫生整治全面清扫整治镇区主次干道、背街小巷、公园广场、绿化带等公共区域,清除积存垃圾与卫生死角,增加清扫和清运频次,确保路面洁净。

  2.镇容镇貌秩序规范管理整治乱搭乱建、乱堆乱摆、乱停乱放、乱贴乱画、乱扔乱倒等“十乱”现象;规范户外广告、牌匾标识设置;加强公共健身器材、路灯、座椅等公共设施的日常维护与清洗;严格落实“门前三包”责任制。

  3.占道经营及流动摊贩专项整治依法查处主次干道、商业街区、学校周边、农贸市场周边的出店经营、占道加工、摆摊设点等行为;引导流动摊贩进入指定区域规范经营。

  4.镇区环卫设施建设与管理合理布设垃圾收集容器、转运站、公共厕所等环卫设施;加强日常维护、清洗与消杀工作,提升垃圾收集转运效率,实现垃圾日产日清。

  (二)村居环境整治

  1.村内道路含与邻村共用道路整治清除路面及两侧的生活垃圾、建筑垃圾、大宗垃圾,保持道路通行畅通。

  2.村内公共活动场所及周边整治整治乱堆乱放、乱搭乱建现象,清除散落垃圾,保障公共区域整洁有序。

  3.农房门前屋后及外立面整治规范物品摆放,严禁乱堆乱放、乱搭乱建等,及时拆除断壁残垣,清理外立面乱涂乱画和小广告,实现畜禽集中圈养。

  4.垃圾集中收集点及垃圾桶管护对垃圾收集点位及容器开展全面清扫清洗,确保周边无积存垃圾、地面无积水、内部无乱堆乱放。

  5.公共厕所整治清理积水积便、乱涂乱画等问题,清除周边积存垃圾,实现“四净、三无、两通、一明”(即地面净、墙壁净、厕位净、周边净,无溢流、无蚊蝇、无臭味,水通、电通,灯明)。

  6.生态小公园管护清除垃圾杂物,修复步道坑洼,修剪绿植残枝枯叶,严禁乱搭乱建、圈养畜禽,维护公园生态。

  7.拆围空间利用依托央企等资源,因地制宜对清拆后的闲置空间进行绿化、硬化、靓化、美化,打造微景观,覆盖裸露地面。

  8.扬尘污染防治施工场地科学规范设置喷淋降尘设施、做好物料覆盖、路面硬化,增加道路日常清扫和洒水频次,严防运输车辆抛洒滴漏,从严查处露天焚烧行为。

  9.村庄周边整治清理垃圾杂物,疏浚沟渠河流水体,管护修剪各类苗木,整治田园乱搭建等问题,优化村庄周边整体环境。

  (三)道路卫生整治

  1.路面及路域范围保洁全面配合清理辖区境内国省县乡道道路两侧路肩、边沟,清除积存垃圾、渣土、杂草、抛洒物,加强沿线绿化养护;清洗沿线护栏、标识牌等设施,确保道路整洁。

  2.道路沿线市容秩序规范整治道路两侧乱堆乱放、乱搭乱建、乱拉乱挂;规范沿线商铺经营秩序,清理占道经营、乱设广告牌等问题。

  3.交通设施维护完善及时修复破损路面、路肩、隔离墩;完善更新交通标志标线、信号灯、路灯等设施;清理遮挡视线的绿化枝叶,保障道路通行视野。

  4.道路交通安全与停车秩序整治整治主次干道机动车、非机动车乱停乱放行为,规范停车秩序;加强工程运输车辆管理,防止抛洒滴漏;查处超限超载等违法行为,保障道路安全畅通。

  5.附属区域环境治理整治公交站场、桥梁涵洞、道路交汇处的环境卫生,清除积存垃圾和乱涂乱画,提升道路附属区域环境质量。

  (四)水域环境整治

  1.水面漂浮物清理常态化打捞河流、湖泊、水库、池塘等水域表面的垃圾、水葫芦、浮萍、废弃漂浮物,保持水面洁净。

  2.岸坡环境整治清除河湖库塘岸坡积存垃圾、渣土、杂物,拆除沿岸违章搭建,整治乱堆乱放行为。

  3.水域清淤疏浚定期对淤积严重的河道、沟渠、池塘实施清淤疏浚,恢复水体功能和行洪能力。

  4.入河排污口管控排查整治各类非法排污口,严厉打击污水直排、倾倒垃圾废物等违法行为,严控污染物入河。

  5.生态护岸与长效管护因地制宜实施岸坡绿化美化,修复水体生态;落实河长制责任,建立健全水域日常巡查保洁机制。

  三、时间步骤

  (一)集中攻坚阶段(3月—4月底):广泛组织发动全镇党员干部、群众、志愿者等参与“百日攻坚”行动,迅速掀起整治工作热潮;集中开展拉网式排查,全面摸清环境卫生问题底数,组织开展环境卫生大整治;建立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村居清洁网格化管理工作机制,推动全镇所有村居基本达到“干净整洁村庄”标准。

  (二)达标提升阶段(4月底—5月底):成立云落镇“百千万工程”城乡环境卫生大整治“百日攻坚”行动工作专班督查组,对各自然村“百日攻坚”行动开展情况逐一检查验收,推动全镇所有村居达到“干净整洁村庄”标准,聚焦垃圾收运、镇容村貌、公共厕所管护等难点问题,逐一攻坚破题,探索形成常态化、制度化的整治措施。市级层面也将结合实际进行抽查。

  (三)巩固优化阶段(6月):开展整治工作“回头看”,全面查漏补缺、优化提升,对检查发现的问题进行整改;健全完善城乡环境卫生整治长效工作机制,进一步巩固整治成效,推动城乡人居环境质量持续提升。

  四、工作措施

  (一)开展城乡环境卫生大整治

  1.推动镇区环境提标提质高标准、高频次、高质量清理主次干道、商业大街、背街小巷、公园广场、河道两岸的积存垃圾、卫生死角。严禁在主要道路路面设置垃圾投放点,加大清扫保洁频次,提高路面洁净度。强化农贸市场、公园广场等重点区域周边环境整治。加大对第三方保洁公司的监管力度,确保保洁责任落地落实。牵头单位镇综合行政执法队镇党群服务中心;责任单位镇区村(委会、保洁公司

  2.持续开展村居清洁行动以自然村为单位,重点整治村主干道、村标、美丽圩镇“七个一”等关键点位环境卫生,全面清理村巷道杂草杂物、积存垃圾,及时清运建筑垃圾、红白事垃圾、废弃家具。动员党员群众自觉做好房前屋后日常环境卫生,养成良好行为习惯。拆除乱搭乱建、违章建筑,清理非法违规商业广告、招牌。牵头单位镇农业农村办公室镇综合行政执法队镇党群服务中心;责任单位村(委会、保洁公司

  3.加强道路卫生综合整治全面开展城乡道路沿线环境卫生整治与绿化美化,重点对辖区国省道、县乡道、通村公路的路面、路肩、边沟、绿化带实施常态化清扫保洁,及时清理路面抛洒物、沿线垃圾、杂草和堆积物。整治主次干道机动车、非机动车乱停乱放行为。建立健全道路保洁巡查机制,确保道路干净整洁、安全畅通。牵头单位镇综合行政执法队镇经济发展办公室云落交警中队镇党群服务中心责任单位村(委会、保洁公司

  4.做好水域环境综合治理对河流、湖泊、水库、池塘、沟渠等各类水域开展全面清理整治。定期打捞水面漂浮物、水葫芦、浮萍、废弃漂浮物等,清除岸坡积存垃圾、渣土,拆除违章搭建。加强入河排污口排查整治,严厉打击污水直排、乱倒垃圾等违法行为。牵头单位镇党群服务中心镇农业农村办公室;责任单位村(委会

  (二)完善城乡环境卫生管理体系

  5.加强日常环境卫生管理深入推行“门前三包”责任制管理,加强政策宣传讲解,引导沿街商户、村(居)民积极配合,自觉做好门前屋后的清扫清洁工作。推行环境卫生网格化精细管理,明确各网格环境卫生监管的责任人,加强日常巡查检查,推动形成制度化、常态化、长效化保洁机制。牵头单位镇党政和人大办公室;责任单位村(委会

  6.提升城乡垃圾处置能力进一步优化垃圾转运体系,重点解决镇区第三方保洁公司负责范围以外的背街小巷、镇村结合部、农贸市场等区域垃圾乱堆乱放问题。优化垃圾收集容器和垃圾中转站设置,提高镇区收集、转运效率。按照“村收集、镇转运、县处理”的模式,科学规划垃圾投放点布局,确保各自然村生活垃圾收集转运每日不少于1次,并根据垃圾产生量动态增加频次,实现日产日清日处置。牵头单位镇农业农村办公室镇党群服务中心;责任单位村(委会、保洁公司

  7.建强保洁员队伍原则上按照每500人选配1名专职保洁员的标准,足额配置专职保洁队伍,不足500人的自然村至少选配1名专职保洁员;明确保洁员工作职责、作业范围、时间要求和质量标准,强化日常管理考核。推动全镇范围引入专业企业或购买生活垃圾清运社会化外包服务,实行市场化运作,提升专业保洁能力。牵头单位镇农业农村办公室镇党群服务中心;责任单位村(委会

  8.强化环境卫生整治经费保障按照“财政补一点、集体挤一点、村民收一点、乡贤捐一点、民俗基金支持一点”的思路,多渠道筹措环境卫生整治工作经费。镇财政统筹用好中央资金、省级涉农资金、驻镇帮扶资金及自身可支配财力等,及时足额下拨卫生保洁补助资金至各村居。10月底前,推动各行政村(社区)通过“一事一议”等方式,因地制宜向本村(居)民收取保洁服务费(未实行村民缴费的行政村,原则上不得使用上级卫生保洁补助资金)。充分发挥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积极引导村居内老人会、民俗活动小组、内外乡贤支持环境卫生整治工作,推动村庄保洁常态长效运转。牵头单位镇农业农村办公室镇经济发展办公室、镇党群服务中心责任单位村(委会

  (三)构建全民参与环境整治浓厚氛围

  9.开展一周一整治”活动依托“党建星期四”活动机制,“百日攻坚”行动期间,各村居每周确定1个重点清理整治区域,集中开展房前屋后清理、公共区域清扫、沟渠清淤、绿化养护等志愿活动;组织单位党员、干部带头参与志愿服务行动,引导群众养成良好卫生生活习惯,凝聚全民整治合力。牵头单位镇党建和组织人事办公室、镇团委、公共服务办公室、党群服务中心;责任单位村(委会

  10.注重宣传引导教育充分利用宣传媒介,多渠道、多形式宣传卫生健康知识、环境卫生整治重要性和保洁服务费收取的积极意义;推动宣传教育进机关、进社区、进企业、进校园、进农村,引导群众转变观念,养成良好卫生习惯,自觉维护城乡环境卫生。牵头单位镇党政和人大办公室、镇党建和组织人事办公室、镇公共服务办公室、镇党群服务中心镇教育组、镇经济发展办公室;责任单位村(委会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村(居)委会、各有关单位要将“百日攻坚”行动作为重大民生工程,摆上重要工作议事日程。“百日攻坚”行动工作专班牵头抓总,统筹部署推进全镇整治工作;各有关单位主要领导要切实负起第一责任人责任,结合实际狠抓工作落实;各村居要切实发挥基层党组织领导核心作用,党组织书记是第一责任人,带头做好本村居环境卫生整治工作,积极引导社会组织和群众参与监督,确保全镇城乡环境实现大提升、大变样。

  (二)做好资料报送。各村(居)委会要对照方案要求,持续做好人居环境整治工作,于每月12日、27日将已完成整治的自然村、社区名单填写至《普宁市城乡环境卫生大整治“百日攻坚”行动完成情况汇总表》(见附件),报送至镇“百日攻坚”行动工作专班汇总,由督查组根据名单开展明查暗访,视检查情况完善相关完成情况表格后上报至普宁市“百日攻坚”行动工作专班综合组。各单位、各村(居)要及时总结推进“百日攻坚”行动的经验做法,及时报送至镇“百日攻坚”行动工作专班综合组,由工作专班定期遴选突出案例或经验做法进行上报。

  (三)强化督查检查。将“百日攻坚”行动纳入“百千万工程”考核评价体系,镇“百日攻坚”行动督查工作小组将采取“四不两直”方式,常态化开展明查暗访、督导检查,并跟踪督促整改落实。市将实施“流动红黄旗”制度,每月由市人大组织评选10个整治成效差的村居,由市政协组织评选10个整治成效好的村居,评选结果在市委常委会会议上进行通报,并对整治成效好的村居授予“流动红旗”予以激励,对整治成效差的村居授予“流动黄旗”予以警示。各村居工作情况将作为村(社区)“两委”班子及其成员年度考核的重要内容,实施差异化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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