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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宁市云落镇人民政府迁坟通告
来源:普宁发布 发布时间:2026-06-05 16:22 浏览次数:- 【字体: 分享到:


  为促进普宁市云落镇大池村中央寨村等国道324南侧产业用地(A-18单元)场地清平工作顺利实施,根据项目发展规划,现就项目建设用地范围内迁坟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迁坟范围

  本次迁坟范围位于云落镇国道G324线南侧(星河明珠湾二期停车场对面),涉及云落镇中央寨村、大池村及云楼村,凡在本项目用地红线范围内的现有坟墓,均为本次迁移对象。

  二、迁坟规定期限

  请上述范围内的坟主或坟主亲属于本通告发布之日起至2026年5月28日前,到所在村委员会办理坟墓迁移补偿登记手续,并自行完成坟墓迁移。逾期仍未迁出的视为无主坟处理(无主坟不再支付坟墓迁移补偿费用),将统一组织进行迁移,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和法律责任,由坟主或坟主家属自行承担。

  三、注意事项

  自本通告发布之日起,禁止在上述迁坟地域范围内种植植物、造坟及构建建筑物等,违者将依法追究相关责任;同时对迁坟工作中妨碍阻挠的单位或个人,将交由有关职能部门依法严肃处理;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特此通告。


普宁市云落镇人民政府               

2026年5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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