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严格执行森林资源保护相关法律法规,坚决遏制各类非法毁林、侵占林地、乱砍滥伐等违法行为,切实筑牢全镇生态安全屏障,守护辖区森林生态资源。针对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交办案件及近期我镇排查发现的各类毁林问题,结合当地实际,特制定本专项整治行动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导,牢固树立和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发展理念,坚持生态优先、保护第一、综合治理、标本兼治的工作原则。严格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林地保护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要求,聚焦辖区各类毁林突出问题,全面排查整治、从严执法监管、健全长效机制。坚决打击非法开垦林地、违规占用林地、破坏植被等各类毁林违法行为,全面修复受损森林生态,压实各级管护责任,切实守护全镇森林资源,持续改善区域生态环境,推动生态保护与乡村发展良性共生。
二、组织架构
本次专项整治行动由云落镇人民政府牵头,联合普宁市公安局森林分局、普宁市林业局、普宁市自然资源局、普宁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揭阳市生态环境局普宁分局等有关单位及各村(社区)共同开展,确保专项整治行动有序推进、落地见效。
云落镇人民政府负责统筹专项整治行动全面工作,负责方案制定、整体部署、统筹协调、汇总上报等工作,协调解决整治过程中的重点、难点问题,压实各村(社区)工作责任。对专项整治行动中发现的各类违法行为,涉及乡镇行政处罚权的,及时进行查处。
市级有关单位负责发挥专业主导作用,为云落镇开展专项整治行动中排查发现、违法行为定性、整改落实、生态修复等方面提供业务指导和监管。对专项整治行动中发现的各类违法行为,不涉及乡镇行政处罚权的,及时进行查处;涉及刑事犯罪的,及时移交公安机关处置。
各村(居)委会履行属地主体责任,开展辖区全覆盖排查,建立村级问题台账,组织开展复绿管护,及时上报各类毁林问题线索。
三、整治范围
(一)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交办案件中涉及毁林、破坏林地等问题,重点为云落村白石岗片国道G324线南北两侧、大池村大窝口片山地(云落派出所后面)、新星村乌鸦地片国道边及中央寨村、大池村“初石仔”片;
(二)云落镇自行排查发现的各类非法毁林、侵占林地、乱砍滥伐等违法行为。
四、整治时间
本次专项整治行动时间为:即日起至2026年7月下旬。
整体分为三个阶段有序推进:
1. 全面排查摸底阶段(即日起至6月中旬):各有关单位、各村(社区)联动开展拉网式、全覆盖排查,逐一核实毁林点位、问题类型、损毁情况、责任主体,建立整改台账,明确整改措施和完成时限。
2. 集中整改攻坚阶段(6月中旬至7月上旬):对照问题台账,逐项落实整改措施,依法查处违法主体,拆除违规设施,完成受损林地复绿补植,闭环整改各类突出问题,清零存量问题、遏制增量问题。
3. 验收巩固提升阶段(7月中旬至下旬):组织开展全覆盖验收核查,对整改不到位、成效不达标问题限期落实整改。同时梳理工作短板,健全长效管护机制,巩固提升整改成果。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压实工作责任
各有关单位、各村(社区)要充分认识毁林专项整治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将本次专项整治作为生态保护重点工作抓实抓细。严格落实“属地管理、部门协同、分级负责”的工作机制,细化工作分工、压实岗位职责,杜绝敷衍了事、推诿扯皮、弄虚作假等问题,确保整改工作层层落地、责任落实到人(详见附表)。
(二)全面排查整治,实行闭环管理
坚持“横向到边、纵向到底、不留死角、不漏盲区”的原则,对辖区内开展全方位排查,精准登记问题信息。对排查发现的轻微问题,立行立改、当场清零;对严重毁林违法行为,从严立案查处,限期完成生态修复,确保所有问题实行闭环整改。
(三)严格执法执纪,强化震慑效应
镇各职能部门要与市级有关部门强化联动执法,严格依据法律法规,严厉打击各类非法毁林行为。对擅自毁林、屡改屡犯、恶意破坏森林资源的主体,依法从严从重处罚;涉嫌刑事犯罪的,坚决移交公安机关追究刑事责任。切实形成严厉打击涉林违法行为的高压态势,有效震慑违法违规行为。
(四)狠抓生态修复,确保整改实效
坚持“谁破坏、谁修复、谁治理”的原则,对所有受损林地、损毁林木区域,严格按照林业修复标准,督促责任主体限期开展补植复绿、植被恢复、土地整治等修复工作。严格把控种植标准、管护要求,杜绝虚假整改、表面整改,确保生态修复到位、整改成效真实可靠。
(五)健全长效机制,巩固整改成果
以本次专项整治行动为契机,补齐森林管护工作短板,建立健全“日常巡查、动态监管、快速处置、长效管护”的工作机制。落实村级护林员日常巡查制度,常态化开展林地林木动态排查,及时发现、制止各类苗头性、倾向性毁林问题。常态化开展涉林风险隐患排查整治,从源头上遏制毁林行为发生,持续巩固专项整治成果,筑牢全镇生态安全屏障。
(六)严明规矩纪律,严肃追责问责
镇纪委将定期对各职能部门、各村(社区)整改工作开展督导检查,核查整改质量。对排查不彻底、整改不到位、推诿扯皮、工作滞后,导致毁林问题反弹、造成不良影响的,严肃通报批评、追责问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