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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将防汛IV级应急响应提升为防汛Ⅲ级应急响应的通知
来源:普宁市人民政府防汛防旱防风指挥部 发布时间:2025-07-22 16:18 浏览次数:- 【字体:

各乡镇人民政府、农场、街道办事处,市三防指挥部各成员单位:

  据气象部门报告,过去24小时我市出现暴雨到大暴雨,平均雨量92.4毫米,有26个测站录得100毫米以上(大暴雨)的降水,其中占陇镇四德村录得全市最大降水199.8毫米。预计,今天下午到夜间,我市仍有大雨到暴雨。目前,我市高埔镇、梅林镇、里湖镇、云落镇、占陇镇、麒麟镇、南径镇、广太镇暴雨红色、其余镇街暴雨橙色预警信号生效中。

  鉴于当前雨情,依照《普宁市防汛防旱防风防冻应急预案》和有关规定,市三防指挥部决定于2025年7月22日15时将防汛IV级应急响应提升为防汛Ⅲ级应急响应。各地、各部门要加强会商研判,结合本地本行业的实际,适时启动相应的响应级别,落实好各项防御措施。一是各地要加强山塘水库的安全管理工作,组织人员对辖区内的水库、山塘和水闸再进行一次全面检查,并加强雨情、水情监测,一旦发现问题及时处置。二是要加强山体滑坡、削坡建房、山区道路等重点区域防范工作,加密巡查频率,加强预测预警,一旦发现险情,要及时有效处置。三是要立即组织力量对各类建设工地、临时工棚、危旧房屋等进行全面排查,及时清除各种安全隐患。四是要加强城乡内涝风险隐患处置,强化低洼易涝区等薄弱环节的防守管理,提前做好地下管网清淤疏通工作。五是要加强应急救援准备,提前向可能受影响地区和重要区域预置抢险救援队伍和救灾物资,备好应急救援力量。六是要严格落实特殊群体临灾转移“四个一”机制,坚决全面彻底做好危险区域群众转移避险工作,确保不漏一处、不落一人。

  各地、各有关单位要按照各自的职责加强应急值守,严格执行24小时值班和领导带班制度;如遇有突发情况应快速有效处置,并及时报告市三防办、市应急管理局(值班电话:2222583,传真:2246109)。


普宁市人民政府防汛防旱防风指挥部                   

2025年7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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