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泰科检测有限公司:
原普宁市房地产管理局与深圳市泰科检测有限公司于2018年4月20日签订普宁市保障性住房工程(首期)--基坑支护工程监测合同书,后因机构改革,原普宁市房地产管理局相关职能并入普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根据《关于做好国家清欠专班对我省摸排拖欠账款工作开展联审有关工作的通知》(普工信函〔2025〕17号)文件要求,我局通过多渠道争取与贵司联系,均未联系上。为了厘清最终合同价款和关有清欠账款工作顺利推进,避免日后产生不必要的矛盾纠纷,现我局将给予公告,正式通知贵司于2025年9月22日前主动与我局联系(联系电话:0663-2913607;联系地点:普宁市流沙大道西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并提供以下资料:
1、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及机构信用代码(复印件加盖公章);
3、合同书及补充协议等相关文件;
4、工程成果报告书等材料;
5、已偿还金额银行回单和发票;
6、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若你司未按要求提交相关资料,造成项目无法清偿的,视为你司放弃一切权利,所造成的一切不利后果将由你司承担。
普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5年9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