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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19年度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来源:本网 发布时间:2020-01-22 09:56 浏览次数:- 【字体:

一、总体情况

      今年来,我局政务公开工作在市委、市政府和上级政务公开部门的科学领导下,紧紧围绕党和政府中心工作及群众关注关切,着力提升政务公开质量,加强政策解读和政务舆情回应,深化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完善政务公开制度规范,进一步加大决策、执行、管理、服务和结果的公开力度,层层分解落实政务公开工作主要任务,不断创新公开机制。按照上级有关政务公开工作的部署,结合实际,全面扎实推进政务公开工作。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制作数量

本年新

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7

0

16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0

0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216

0

2

行政强制

1

0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0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0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2

0

0

0

0

0

2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2

0

0

0

0

0

2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我局政务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与上级的要求相比,仍然存在较大差距,组织机制有待完善,我局政务公开机构设置和人员配置较薄弱,兼职情况突出、人员变动频繁,无法适应政务公开工作常态化要求。

下一步我局将着力提升政务公开质量,加强政策解读和政务舆情回应,深化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完善政务公开制度规范,进一步加大决策、执行、管理、服务和结果的公开力度。

       (一)强化组织领导。进一步理顺和完善领导体制、工作机制和管理机制,要根据政务公开新任务新要求新职责,加强政务公开机构建设、专职人员配备和经费保障。

      (二)规范依申请公开答复。转发上级有关文件,明确申请的受理、审查、处理、答复、考核等各个环节的具体要求。建立部门协调会商机制,针对答复难度大、牵涉部门多的依申请公开件,明确由各相关单位根据自身职能分别提出答复意见初稿。对特别疑难复杂的案件,召开部门协商讨论会,反复讨论研究,直至达成一致意见。

      (三)加强工作业务培训。进一步抓好培训和指导工作。切实加强政务公开工作知识的培训,不断加强对政务公开工作的指导,不断提高政务公开工作的管理和服务水平。

       (四)加强我局网站建设。进一步加强门户网站的管理维护,确保网站正常运行,全面提升政务公开工作管理和服务水平。继续推进网站建设,统一搭建技术先进、功能齐全、内容丰富、服务方便、面向公众的政府信息公开平台。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

普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0年1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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