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广东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加强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实施管理的通知》(粤自然资发〔2025〕2号)《广东省自然资源厅关于规范城镇建设用地规模落实和建设用地周转规模使用报批材料的通知》(粤自然资规划〔2025〕1361号)等文件规定,我局组织编制的《揭阳市普宁市城镇建设用地规模落实方案(普宁占陇200MW/400MWh储能电站项目)》(以下简称《落实方案》)已获揭阳市自然资源局批准,现按相关要求将成果进行公告:
一、城镇建设用地规模落实方案编制的原因
为落实普宁市政府有关工作部署,切实解决普宁占陇200MW/400MWh储能电站项目的用地问题,合法合规推动项目落地落实,推动绿色能源体系建设,优化电网电源结构,保障区域电网安全经济运行,我局按相关要求组织编制了《落实方案》。
二、规划落实情况
《落实方案》共涉及1个调入地块,总面积2.3332公顷,调整前规划用地性质均为农用地,现调整为公用设施用地。
涉及23个调出地块,总面积2.3332公顷,调整前规划用地性质均为城镇用地,现调整为公路用地。
三、规划图件
《落实方案》涉及落实地块调整前后土地使用规划图局部图,见附件。
四、批准机关和批准时间
《落实方案》于2026年3月25日通过揭阳市自然资源局审批。
现根据相关文件要求,将《落实方案》成果向社会公告。
五、公告方式
本次公告在普宁市自然资源局官网上发布成果公告,同时在涉及的镇政府及村委会政务宣传栏张贴成果公告。
附件:《揭阳市普宁市城镇建设用地规模落实方案(普宁占陇200MW/400MWh储能电站项目)》落实地块调整前后土地使用规划图局部图
普宁市自然资源局
2026年3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