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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揭阳市普宁市建设用地周转规模使用方案(普宁市广太镇潮来港村石潭村农村宅基地等5个项目)》成果的公告
来源:本网 发布时间:2026-01-16 16:51 浏览次数:- 【字体: 分享到:

  根据《广东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加强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实施管理的通知》(粤自然资发〔2025〕2号)《广东省自然资源厅关于规范城镇建设用地规模落实和建设用地周转规模使用报批材料的通知》(粤自然资规划〔2025〕1361号)等文件规定,我局组织编制的《揭阳市普宁市建设用地周转规模使用方案(普宁市广太镇潮来港村、石潭村农村宅基地等5个项目)》(以下简称《使用方案》)已获揭阳市自然资源局批准,现按相关要求将成果进行公告:

  一、建设用地周转规模使用方案编制的原因

  为支持我市相关单位实施农村村民住宅、殡葬设施项目建设,优化城乡建设用地结构和空间布局,切实解决普宁市广太镇潮来港村、石潭村农村宅基地项目、普侨镇侨东启生园公益性公墓项目、普宁市殡仪馆项目、普宁市大南山街道益岭村公益性生态骨灰公墓项目、云落镇大池村公益性生态骨灰公墓项目的用地问题,合法合规推动项目落地落实,我局按相关要求组织编制了《使用方案》。

  二、规划落实情况

  《使用方案》涉及使用地块12个,总面积8.1664公顷,调整前规划用地性质为农用地、区域基础设施用地、其他建设用地、其他用地,现调整为村庄建设用地。

  三、规划图件

  《使用方案》涉及使用地块调整前后土地使用规划图局部图,见附件。

  四、批准机关和批准时间

  《使用方案》于2026年1月15日通过揭阳市自然资源局审批。

  现根据相关文件要求,将《使用方案》成果向社会公告。

  五、公告方式

  本次公告在普宁市自然资源局官网上发布成果公告,同时在涉及的街道办事处、镇政府及村委会政务宣传栏张贴成果公告。

  附件:《揭阳市普宁市建设用地周转规模使用方案(普宁市广太镇潮来港村、石潭村农村宅基地等5个项目)》使用地块调整前后土地使用规划图局部图

  普宁市自然资源局

  2026年1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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