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照《广东省城乡规划条例》第二十九条规定,现将我局受理的普宁市惠翔海藻工业有限公司建设用地规划许可申请事项批前公示如下:
1.用地性质:二类工业用地;
2.用地位置:普宁市占陇镇,惠翔路西侧、华下路北侧;
3.用地面积:29945平方米(44.92亩),计容用地面积29140平方米;
4.类 别:规划调整;
5.根据《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补充协议书》, 《普宁市人民政府关于普宁市惠翔海藻工业有限公司旧厂房地块改造单元规划的批复》(批准文号:普府函〔2026〕1号),粤(2024)普宁市不动产权第0252556号、0252557号、0252558号、0252559号、0252560号、0252561号、0252562号、0252563号、0252564号、0252565号、0252566号、0252567号、0252568号不动产权证重新办理建设用地规划红线图;
6.红点划线为用地范围线,青色线为计容范围线;
7.蓝色线为建筑物外边控制线,绿色线为机动车禁止开口线;
8.项目规划设计须按有关规范要求退缩用地红线并满足消防、环保等有关要求,高层建筑须增加退缩距离;建筑控制线范围内可设置一层地下室作为停车场地及配套设备用房;地块内须配套建设一处垃圾收集间(建筑面积不小于10平方米)、一处配电房(建筑面积不小于60平方米)和一座微型消防站;还应符合国家、省、市现行政策法规、规范、技术规定的要求;其他按《普宁市惠翔海藻工业有限公司旧厂房地块改造单元规划》执行;
9.规划设计方案报市自然资源局审核后方可正式设计;
10.标注尺寸单位为米;
11.应自行协调处理好毗邻用地关系;
12.主要规划技术指标
(按计容用地面积:29140平方米计算):
建筑密度≥35%且≤60%
容 积 率≥1.0且≤3.5
绿 地 率≤20%
建筑高度≤50米
13公示时间:2026年2月14日至2026年2月23日
凡与以上申请事项之间有重大利益关系的,可在公示期限内向本局提出申述(申述采用书面形式,个人申述材料应亲笔签名并附身份证复印件,单位申述材料应由法人代表及单位签章)。逾期未提出的,视为放弃上述权利。
联系电话:0663-2935225 监督电话:0663-29399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