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和《广东省城乡规划条例》规定,现将我局受理的广东汕湛高速公路东段发展有限公司建设用地规划许可申请事项批前公示如下:
1.用地性质:公用设施营业网点用地(加油加气站用地);
2.用地位置:汕湛高速公路普宁停车区A区,汕湛高速公路北侧;
3.用地面积:3009平方米(4.51亩),计容用地面积3009平方米;
4.类 别:出让;
5.根据《普宁市人民政府关于广东汕湛高速公路汕头至揭西段项目普宁停车区控规单元的批复》(普府函[2021]12号)和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编号445281-2026-000001)办理规划红线图 ;
6.红点划线为用地范围线,也为计容范围线;
7.蓝实线为多层建筑物控制线;
8.规划设计应按国家现行《汽车加油加气站设计与施工规范》执行,还应符合国家、省、市相关法律法规、技术规范的规定;
9.方案报市自然资源局审核后,方可正式设计;
10.标注尺寸单位为米;
11.应自行协调处理好毗邻用地关系。
12.主要规划技术指标(按计容面积3009平方米计算):
建筑密度≤30%
容 积 率≤1.5
绿 地 率≥15%
建筑高度≤24米
13.公示时间:2026年4月24日至2026年5月3日
凡与以上申请事项之间有重大利益关系的,可在公示期限内向本局提出申述(申述采用书面形式,个人申述材料应亲笔签名并附身份证复印件,单位申述材料应由法人代表及单位签章)。逾期未提出的,视为放弃上述权利。
联系电话:0663-2935225 监督电话:0663-29399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