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广东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加快推进全域土地综合整治试点验收和2026年度实施方案编制上报工作的通知》(粤自然资函〔2025〕663号)的工作部署,我市获省自然资源厅批准的2个全域土地综合整治实施方案已完成融合工作,即揭阳市普宁市赤岗镇全域土地综合整治省级试点融入揭阳市普宁市全域土地综合整治实施方案(东北部综合单元)一并实施;根据《广东省“百千万工程”指挥部全域土地综合整治专班办公室关于印发<广东省全域土地综合整治项目全周期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等文件要求,结合普宁市实际情况,我市组织修编了《揭阳市普宁市全域土地综合整治实施方案(东北部综合单元)(融合)》成果(以下简称《方案》),现予以通告。
一、目标任务
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千村示范、万村整治”工程的重要指示精神,落实省、市关于深入推进全域土地综合整治助力“百县千镇万村高质量发展工程”的总体部署,锚定普宁市委、市政府“十五五”发展总目标总任务,深入推进全域土地综合整治,力争加快形成“良田比较集中、村庄布局优化、产业集聚发展、生态健康优美”的土地保护利用新格局,促进城乡土地资源有序有效流动和高效集约配置,充分激发县镇村发展活力。
二、实施单元与整治区域调整
(一)实施单元。《方案》实施单元涉及7个镇。原揭阳市普宁市全域土地综合整治实施方案(东北部综合单元)(以下简称“东北部综合单元”)实施单元涉及6个镇,包括南溪镇、南径镇、占陇镇、大坝镇、里湖镇和梅塘镇;揭阳市普宁市赤岗镇全域土地综合整治省级试点(以下简称“赤岗镇省级试点”)融入后,实施单元新增赤岗镇。
(二)整治区域。《方案》整治区域涉及166个行政村。原东北部综合单元整治区域涉及155个行政村;赤岗镇省级试点融入后,整治区域新增所涉及的11个行政村。
三、建设内容调整
(一)农用地整治。《方案》计划实施农用地整治592.8884公顷,可新增耕地262.1743公顷。其中,原东北部综合单元计划实施农用地整治463.8433公顷,可新增耕地154.37公顷;赤岗镇省级试点计划实施农用地整治129.0451公顷,可新增耕地107.8043公顷。本次调整无新增农用地整治项目。
(二)建设用地整理。《方案》计划实施建设用地整理84.8254公顷,可腾退建设用地39.3812公顷。其中,原东北部综合单元计划实施建设用地整理81.6167公顷,可腾退建设用地39.3812公顷;赤岗镇省级试点计划实施建设用地整理3.2087公顷。本次调整结合乡镇实际推进情况,更换了联发洗水厂“三旧”改造项目等一批建设用地整理项目,主要为“三旧改造”类型项目同类替换,调整前后建设用地整理面积基本不变。
(三)生态保护修复。《方案》计划实施生态保护修复151.0497公顷。其中,原东北部综合单元计划实施生态保护修复148.8944公顷,赤岗镇省级试点计划生态保护修复2.1553公顷。本次调整无新增生态保护修复项目。
(四)城乡风貌及人居环境整治提升。《方案》计划保障重要节点与廊道景观整治工作,对道路沿线、市场周边、公园绿地及公共空间进行美化提升,塑造具有地域特色的景观风貌,并完善基础设施与公共服务配套,增强服务可及性。
(五)产业导入。《方案》计划新增低空文旅运营产业导入项目,推进三产融合与生态价值转化,推动现代农业与文旅融合。
(六)其他。《方案》结合实际情况和需求,保障整治区域内交通、水利、公共服务设施等用地,持续加强工业园区基础设施建设,为产业发展创造更优质的环境。
四、资金测算调整
(一)投资测算。《方案》计划投资88.16亿元。其中,原东北部综合单元计划投资81.02亿元,赤岗镇省级试点计划投资7.14亿元。
(二)资金平衡分析。《方案》项目资金来源于财政资金、政府专项债和社会资金等,预期收益可覆盖总投资额。
公示起止日期:2026年1月9日至2026年1月16日
对本《方案》有任何意见和建议者,请于公示期内书面反馈我局(邮箱:gtgb625@163.com;联系电话:0663-2939625)。
特此通告
附件:揭阳市普宁市全域土地综合整治实施方案(东北部综合单元)(融合)子项目分布图.jpg
普宁市自然资源局
2026年1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