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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宁市自然资源局2025年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
来源:本网 发布时间:2026-01-12 16:30 浏览次数:- 【字体: 分享到:

中共普宁市委、普宁市人民政府:

  2025年,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市自然资源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法治政府建设的决策部署,根据《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法治广东建设规划(2021-2025年)》《2025年揭阳市自然资源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要点》《普宁市2025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等文件精神,深入推进自然资源系统依法行政,切实履行自然资源行政职能,努力推进自然资源法治建设。现将市自然资源局2025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深刻领会新时代推进法治中国建设战略部署

  市自然资源局通过党组会、理论学习中心组、局务会、支部会、上党课以及在“学习强国”平台、省干部网络培训学院等多形式、分层次组织干部职工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通过学习,深刻领会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三中全会主题,深刻领会坚持党的全面领导和全面从严治党的重大部署。通过学习,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以实际行动践行对党忠诚。

  二、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

  2025年,市自然资源局把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一项长期的重大政治任务。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支部会议、局务会议始终把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重点学习内容。局广大干部职工通过学习强国平台、省干部网络培训学院、省国家工作人员学法考试系统、局机关电子宣传屏等平台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自觉用以武装头脑、指导实践,履职尽责,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在我市国土空间规划和城乡建设规划、土地和矿产资源利用、生态修复与耕地保护、不动产权利登记等自然资源管理和服务工作等发挥支撑和保障作用。

  三、市自然资源局主要负责人2025年度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加强法治政府建设

  市自然资源局党组充分发挥推进本单位法治建设的领导核心作用,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和省市关于法治建设重大决策部署。局党组对法治建设认真部署,较好地完成法治建设工作任务。按规定落实重大事项集体决策工作机制,落实法律顾问制度,保障法治宣传教育经费。

  四、学习贯彻法治政府建设纲要,落实省、市依法治市、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

  (一)学习贯彻《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

  市自然资源局干部职工通过学习强国平台、省干部网络培训学院等对《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进行认真学习,深刻认识到《纲要》是法治政府建设纲领性文件,是全面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的重大举措,是“十四五”时期全面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路线图和施工图。

  (二)落实市2025年全面依法治市工作要点

  一是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加强党对全面依法治市工作的领导。市自然资源局认真落实理论学习中心组学法制度、主要负责人履职述法报告制度。积极响应法治普宁、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的号召。

  二是推进法治政府建设,提高依法行政水平。市自然资源局认真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制度,推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建立健全“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机制,推进政务服务标准化、规范化、便利化。贯彻执行《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加强合法性审查,建立健全重大行政决策过程记录和材料归档制度。落实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有关规定,推动行政应诉责任落实。

  (三)落实市2025年依法行政工作要点

  一是落实“健全完善政府机构职能体系,推动政府职能依法履行”有关要求。推进“放管服”改革,全面贯彻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要求,贯彻落实《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加大简政放权力度,做好已取消、下放委托事权的落实和衔接。提高服务效能,落实政务服务“跨省通办”、政务服务“好差评”制度。

  二是落实“健全完善行政执法体系,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有关要求。落实行政执法体制改革,协助加快推进自然资源综合执法改革,将基层管理迫切需要且能有效承接的自然资源行政执法事项下放给镇街。

  三是落实“健全完善行政权力制约和监督体系,促进行政权力规范透明运行”有关要求。自觉接受人大监督、民主监督、行政监督、司法监督、群众监督、舆论监督等各类监督。主动落实政务公开,不断拓宽信息公开渠道,进一步深化公开内容,2025年在局官网发布涉企收费清单,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         

  五、学习宣传贯彻新施行、新修订法律法规

  (一)深入开展重点领域法治宣传教育

  一是持续学习宣传宪法和民法典。组织开展2025年“12·4”国家宪法日和“宪法宣传周”宣传活动,积极落实宪法宣誓制度,引导党员干部牢固树立宪法权威,弘扬宪法精神。

  二是全面学习宣传自然资源管理重要法律法规。加强自然资源多门类、多领域制度体系的学习宣传培训工作,全面学习土地、地质矿产、测绘、国土空间规划、不动产登记、耕地保护等核心法律法规,突出做好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等法律的学习宣传培训工作。

  三是深入学习宣传党内法规。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依规治党的重要论述精神,以党章、准则、条例为重点,把学习党内法规作为合格党员的基本要求,并列入各级党组织“三会一课”“党日”的重点学习内容,增强依规治党的自觉性和坚定性。

  (二)不断提升领导干部法治素养

  一是抓好“关键少数”学法培训。建立领导干部应知应会法律法规清单,坚持领导干部带头尊法学法守法用法落实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法制度,组织领导干部旁听庭审活动,认真落实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推动领导干部带头尊法学法守法用法,发挥“关键少数”的带动作用。

  二是落实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制度。加强对系统内干部职工政策法规培训,积极组织参加学习强国平台、省干部网络培训学院、学法考试系统等线上及“自然资源大讲堂”等线下学法活动,不断提高依法行政能力和水平。

  (三)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

  一是完善普法责任制。推动建立落实“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业务机构是主体,法治机构要统筹”的工作机制,建立普宁市自然资源局普法责任清单,制订普法计划,积极构建“大普法”工作格局。

  二是分层分类分众开展法治教育。积极开展送法进社区、进乡村、进企业活动,积极开展法治宣传教育,重点推进自然资源节约集约利用、耕地保护、地理信息安全、国家版图等意识教育,针对用地单位、矿山企业和测绘单位等行政相对人开展精准普法,提升自然资源法律法规的社会知晓度。

  三是利用重要时点集中开展普法。充分运用“4.22世界地球日”“6.25全国土地日”“8.29全国测绘法宣传日”“12.4国家宪法日”等重要时间节点,特别是“6.25全国土地日”,广泛开展自然资源法治集中宣传教育活动,壮大普法声势,营造良好的法治氛围。

  六、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工作举措和成效、存在的不足和原因

  (一)2025年度的主要工作举措和成效

  1.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职能,全面落实清单管理制度,持续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完善监管方式,持续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

  一是深化“放管服”改革,推进审批服务“就近办”“指尖办”“一次办”“马上办”。推进行政许可事项清单的动态管理,落实行政审批告知承诺制、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提高政务服务效能,落实首问负责、一次告知、一窗受理、自助办理等制度。动态调整完善权责清单,推进实现同一事项名称、编码、类型等的规范统一。全面落实市场准入负面清单。进一步清理规范涉企收费和行政事业性收费,适时动态更新政府定价的经营服务性收费目录清单。

  二是贯彻落实省《加快推进重点领域信用建设构建以信用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实施方案》。加强信用监管,推进企业信用管理,落实“双随机、一公开”监管、跨部门联合监管、“互联网+监管”等监管措施。

  三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垄断法》。加强反垄断、反不正当竞争审查,开展公平竞争审查,依法保护各类市场主体产权和合法权益。严格执行政府采购制度,对于工程建设、物资采购、购买服务,凡达到采购标准的,市自然资源局严格依法按程序组织实施,积极开展涉市场准入壁垒文件清理工作。

  四是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和清理。落实依法制定自然资源领域行政规范性文件主体责任,切实落实合法性审核、听取公众意见、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备案审查等工作。落实备案审查等事后工作,认真开展行政规范性文件动态清理工作,2025年积极配合市委办对早期制定的文件开展清理工作。

  2.强化依法决策,严格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推进行政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

  市自然资源局主要负责人不断强化依法决策意识,在作出决策前,认真听取法律顾问、合法性审查机构的意见。严格执行《广东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有关要求,涉及公众切身利益的重要规划、征收土地、征地区片价调整等自然资源重大决策事项,通过听证会等多种形式确保公众有效参与,切实增强公众参与力度和实效。加强专家论证、风险评估等工作,严格履行合法性审查和集体讨论决定程序。

  3.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加大重点领域监督执法力度,强化依法执法和规范执法,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积极参与《普宁市乡镇(街道)履行职责事项清单》的编制工作,强化镇街综合行政执法队伍自然资源领域培训,配合镇街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健全市自然资源局与镇街行政执法案件移送及协调协作机制,加强联合执法,强化对镇街的监管,提高基层执法能力水平。

  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的通知》《广东省自然资源厅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实施办法》,按要求组织开展“不合理”罚款清理工作。全面落实行政执法公示、执法全过程记录、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落实省《关于推进包容审慎监管的指导意见》,优化行政裁量权基准制度,避免出现“一刀切”执法等行为,2025年整改1宗行政处罚案件自由裁量标准前后不一致问题。在局官网上发布公开征集涉企行政执法突出问题线索公告,开展规范涉企行政执法专项行动。

  4.加强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工作。

  2025年度,我局共收到行政复议申请7宗,已结案7宗。其中维持原行政行为 4宗,确认违法1宗(信息公开申请逾期答复违法),责令履行法定职责2宗(责令信息公开申请重新答复1宗,责令依法履职1宗)。我局作为被告的行政诉讼案件共立案3宗,其中一审案件0宗,二审案件3宗。案件审理已结案3宗,其中裁定驳回原告诉讼请求3宗。案件类型与行政复议案件类型基本一致,主要集中在2个方面:信息公开类2宗,履职不作为类1宗。

  (二)存在的不足和原因

  2025年,市自然资源局进一步落实上级法治建设的决策部署,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进一步推进自然资源系统依法行政,自然资源营商环境进一步优化。但还存在不足:

  一是部分行政行为存在程序瑕疵。如未依法告知权利、送达不规范、信息公开不及时等。例如,征地过程中未按规定公示补偿标准,以及对信息公开申请拖延答复,易引发行政相对人的不满和质疑,导致复议或诉讼。

  二是部门横向配合和上下联动不足。我市执法改革后,执法权下放乡镇,存在职责不清、衔接不畅的情况。例如,群众向我局申请依法查处占用耕地违建事项,我局在调查核实完之后移送乡镇政府查处,并告知群众已移交有职权的乡镇查处,但群众认为我局没有履职到位,导致行政相对人对执法行为的合法性产生质疑,进而引发复议和诉讼。

  七、2026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安排

  2026年度,市自然资源局将继续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认真贯彻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精神,坚决落实上级法治建设的决策部署,进一步强化职能转变,深化“放管服”改革和优化营商环境,规范自然资源执法行为,加强自然资源政策法规宣传,把我市自然资源法治建设推上新台阶,为建设职能科学、权责法定、执法严明、公开公正、智能高效、廉洁诚信、人民满意的法治政府贡献力量。

  普宁市自然资源局

  2026年1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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