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麒府〔2021〕63号
转发《转发关于切实加强岁末年初重大建设项目安全防范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各村(居)委会、各有关单位:
现将普宁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文件《转发关于切实加强岁末年初重大建设项目安全防范工作的通知》(普安委办〔2021〕123号)转发给你们,请按文件要求,认真做好落实。
普宁市麒麟镇人民政府
2021年11月30日
普安委办〔2021〕123号+转发关于切实加强岁末年初重大建设项目安全防患工作的通知(1).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