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eople's Government of Puning City
各村(居)委会,有关单位:
《关于印发<普宁市麒麟镇农村宅基地审批和住房建设管理工作操作指引>的通知》(普麒府〔2022〕18号)于2022年5月23日印发并实施。根据《广东省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规定》《揭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镇街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的指导意见》相关要求,经研究,决定对《关于印发<普宁市麒麟镇农村宅基地审批和住房建设管理工作操作指引>的通知》予以撤销,即日起不再执行。
普宁市麒麟镇人民政府
2026年7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