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eople's Government of Puning City
各村(居)委会,有关单位:
《关于印发<麒麟镇农村人居环境长效管护机制(试行)>的通知》(普麒府〔2023〕9号)于2023年4月29日印发并实施。根据《广东省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规定》《揭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镇街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的指导意见》相关要求,经研究,决定对《关于印发<麒麟镇农村人居环境长效管护机制(试行)>的通知》予以撤销,即日起不再执行。
普宁市麒麟镇人民政府
2026年7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