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镇干部杨典鹏同志因《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执法证》不慎遗失,依据有关规定对其原持有的行政执法证予以作废,现予公告:杨典鹏,男,执法证号:19200297490。
补办证件期间,凡持杨典鹏原行政执法证件进行行政执法活动的,均为冒充的行政执法人员。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拒绝接受检查并进行举报。特此公告。
麒麟镇人民政府
2025年5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