揭阳普宁110千伏三坑站扩建第三台主变工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前公示
来源:本网
发布时间:2026-04-03 17: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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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批准《揭阳普宁110千伏三坑站扩建第三台主变工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环境影响报告表》,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予公示5个工作日(2026年4月7日至2026年4月13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来信或来电向我局反映。
联系地址:普宁市流沙大道西 622号 揭阳市生态环境局普宁分局
邮编:515300
联系电话:0663-2242333、2489388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该审批直接涉及其重大利益关系的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以书面形式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 建设单位 | 建设地点 | 环评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公众参与情况 |
揭阳普宁110千伏三坑站扩建第三台主变工程 | 广东电网有限责任公司揭阳供电局 | 普宁市大南山街道枧头寮村西北侧 | 江西省地质局实验测试大队 | 揭阳普宁110千伏三坑站位于普宁市大南山街道枧头寮村西北侧,拟在站内实施增容工程,扩建1台63兆伏安主变压器,新增10千伏出线16回,10千伏无功补偿电容器组2×6兆乏,电气设备布置型式与现状保持一致。项目总投资1191.07万元,其中环保投资24万元。 | 1、电磁强度执行《电磁环境控制限值》(GB8702-2014)中“表1公众曝露控制限值”相关要求。 2、噪声:选用低噪声设备及采取有效的消声降噪措施,确保噪声达标排放。施工期噪声执行《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相关标准;运营期变电站厂界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执行2类标准。 3、项目固废方面:按照“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要求,采取符合国家环境保护标准的防护措施安全分类贮存,并依法依规处理处置。 | 按照要求进行了报批前全本公示。 |
2026年4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