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谷和能源有限公司石油气钢瓶检验检测站(一期)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前公示
来源:本网
发布时间:2026-06-30 17: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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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批准《广东谷和能源有限公司石油气钢瓶检验检测站(一期)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予公示5个工作日(2026年7月1日至2026年7月7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来信或来电向我局反映。
联系地址:普宁市流沙大道西 622号 揭阳市生态环境局普宁分局
邮编:515300
联系电话:0663-2242333、2489388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该审批直接涉及其重大利益关系的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以书面形式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 建设单位 | 建设地点 | 环评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公众参与情况 |
广东谷和能源有限公司石油气钢瓶检验检测站(一期) | 广东谷和能源有限公司 | 普宁市大坝镇寨河村省道236东侧、揭惠铁路西侧 | 揭阳市诚浩环境工程有限公司 | 项目位于普宁市大坝镇寨河村省道236东侧、揭惠铁路西侧,总占地面积为13706平方米(一期占地为5385.83平方米),主要从事液化石油气钢瓶检测,年检验液化石油气钢瓶20万个。主要设备清单详见报告表。项目总投资2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60万元。 | 1、废水:水压试验和气密性试验用水循环使用,不外排;生活污水经一体化污水设施处理达标后回用于厂区绿化。 2、废气:焚烧炉焚烧废气、除锈废气经布袋除尘器处理达标后高空排放;喷粉粉尘经自带二级滤芯过滤回收装置处理后无组织排放;固化、印字废气经二级活性炭处理达标后高空排放。 3、噪声:选购低噪声设备、对噪声源强较大的设备采取消声、减振、隔音等措施,做好设备的维护,保证其正常运行,确保厂界噪声达标排放。 4、项目固废方面:按照“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要求,采取符合国家环境保护标准的防护措施分类安全贮存,并依法依规处理处置。 | 按照要求进行了报批前全本公示。 |
2026年6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