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应急管理局、消防救援大队:
《关于提请对重大火灾隐患单位摘牌销案的请示》(普消〔2024〕38号)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对挂牌督办的重大火灾隐患单位普宁市红黄蓝优尔颖幼儿园、普宁市流沙西街道航航幼儿园予以摘牌。
二、市应急管理局、消防救援大队要继续跟踪,加强监督管理,指导有关单位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确保安全。
普宁市人民政府
2024年12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