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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宁市发展和改革局关于普宁市老旧小区改造及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核准招标事项的批复
来源:本网 发布时间:2025-09-09 11:02 浏览次数:- 【字体:

揭普发改招投标核准〔2025〕5号

普宁市发展和改革局关于普宁市老旧小区改造及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核准招标事项的批复

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关于要求核准普宁市老旧小区改造及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招标事项的申请》及有关材料收悉。现提出招标核准意见如下:

一、核准普宁市老旧小区改造及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勘察、设计、建安工程、监理的招标范围为全部招标,招标组织形式为委托招标,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具体详见附表。

二、项目招标人组织招标时,应按照国家和省有关招标投标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

附件:广东省工程招标核准意见表

普宁市发展和改革局

2025年9月9日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抄送:市纪委、监委党风政风监督室;市监局。

附件:

广东省工程招标核准意见表

项目名称:普宁市老旧小区改造及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

项目代码:2405-445281-04-01-996922     


招标范围

招标组织形式

招标方式

不采用招标方式

全部招标

部分招标

自行招标

委托招标

公开招标

邀请招标

勘察

核准



核准

核准



设计

核准



核准

核准



建筑工程

核准



核准

核准



安装工程

监理

核准



核准

核准



主要设备








重要材料








其他








核准意见:

普宁市老旧小区改造及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估算总投资52400万元,其中招标估算金额48296.55万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令第16号《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规定》第五条规定,核准该项目的勘察、设计、建安工程、监理实行公开招标。按照批准的建设规模、内容和标准组织实施,切实做好投资控制。

核准部门盖章

    2025年99

注:核准部门在空格注明“核准”或者“不予核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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