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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普宁市新能源城乡公交一体化合作运营方案(征求意见稿)》的公示
相关文件:

  为推进我市城乡公共交通工作,满足人民群众出行需要,我局会同有关部门草拟《普宁市新能源城乡公交一体化合作运营方案(征求意见稿)》。按照有关要求,现进行公示,征求公众意见,欢迎社会各界提出意见和建议,详情请登陆普宁市交通运输局网站。

  公示期: 2022年1月11日至2022年2月10日。

  在公示期内,任何单位和个人均可以书面、电子邮件等形式,对《普宁市新能源城乡公交一体化合作运营方案(征求意见稿)》提出意见或建议。为便于更好地沟通和进一步完善规划,请在提出意见或建议时,署真实姓名和联系电话,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应加盖单位公章。

  反馈意见受理单位:普宁市交通运输局一楼运输管理股。

  联系人:李先生,联系电话: 0663- 2921121.

  函件接收:普宁市金池路普宁市交通运输局运输管理股

  电子邮箱: 2558067029@qq. com

  附件:《普宁市新能源城乡公交一体化合作运营方案(征求意见稿)》.doc

普宁市交通运输局

2022年1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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