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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征集普宁英歌文化节形象标识(LOGO)的通告
相关文件:

  为传承发扬普宁英歌非遗文化,进一步弘扬敢闯敢拼、勇往直前的英歌精神,展示普宁市在深入实施“百县千镇万村高质量发展工程”、绿美普宁生态建设、打造三大支柱产业集群、促进电商高质量发展、推动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等方面取得的成果,助推普宁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普宁市委、市政府定于2023年12月27日至2024年2月29日举办普宁英歌文化节系列活动,特向全社会广泛征集普宁英歌文化节形象标识(Logo)。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01征集主题

  本次征集的形象标识(Logo)须呈现普宁独特的非遗文化和经济社会相互交融的特点,力求吉祥、灵动、简洁,易于记忆和传播,能较全面反映普宁市近年来在高质量发展征程上攻坚克难,屡创佳绩,经济社会和文化特色发生的可喜变化。

  02征集时间

  即日起至2023年12月6日

  03作品设计要求

  应征作品要创意新颖,内涵丰富,寓意深刻,具有视觉冲击力与记忆度,体现普宁的地域政治、经济、文化特色。

  应征作品应明显区别于其他会徽,不得与中华人民共和国或者其他任何国家、地区的徽标相同或者近似;应征作品应明显区别于其他著名标识。

  应征作品需符合中国法律和公序良俗的要求,应为原创且未发表过的作品,不得抄袭他人作品,不得存在任何侵犯他人合法权益的情形;关键元素及整体创意应当系投稿者亲自创作。

  应征作品需提交设计文字创意说明、标准设计图稿和原创说明各1份,分别提交电子版和纸质版(A4彩色稿,分辨率300dpi,不可折叠)。原创说明应包括以下内容:“本人保证该作品系本人原创,不存在侵犯他人合法权益情形,本人自愿承担一切法律责任”。

  04投稿方式

  可以个人名义或团体名义提交。

  设计作品须提供作者姓名及个人有效身份证号码(团体作者写明团体名称及单位代码)、联系电话、通讯地址、电子邮箱,团体作者需盖章。

  参与作品一律不退回,请投稿者自留底稿。作品创意如有雷同,以邮件送达时间早的为准。

  联系方式:

  地址:普宁市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普宁市流沙西街道赤华南路文化活动中心大院内)

  联系人:詹晓佳        

  联系电话:0663-3892883;13622736642

  投稿邮箱:pnygwhj@163.com

  邮编:515300

  05评选工作

  主办方将邀请有关专家成立评选小组进行评选。

  06奖项设置

  一等奖1名,颁发奖金5000元和荣誉证书;

  二等奖2名,各颁发奖金3000元和荣誉证书。

  07相关说明

  如发现作品有抄袭、侵权行为,投稿者自行承担一切法律责任。

  应征作品的著作权受中国法律保护。所有获奖作品一切知识产权(包括但不限于著作权、对作品的一切平面、立体或电子载体的全部权利)即归主办方所有,应征者不得擅自发布或将该作品及其权利转让给第三方,主办方除向获奖者支付奖金外,不再支付其他任何报酬和税费。主办方有权对作品进行任何形式的使用、开发、修改、授权、许可或保护等活动。

  主办方对包括本通告在内的本次征集活动的所有文件保留最终解释权。任何与本次征集活动有关的未尽事宜,均由主办方进一步制定相应规定或进行解释。

普宁英歌文化节系列活动领导小组

2023年11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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