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宁市林业局2016年部门预算
目 录
第一部分 普宁市林业局概况
一、主要职责
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 普宁市林业局预算表
一、收支预算总表
二、收入预算总表
三、支出预算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按功能分类科目)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按支出经济分类科 目)
七、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情况表(按支出经济分类科目)
八、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行政经费及“三公”经费预算表
九、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预算表
十、普宁市林业局预算基本支出预算表
十一、普宁市林业局预算项目支出及其他支出预算表
第三部分 普宁市林业局预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普宁市林业局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市林业局是我市林业行政主管部门,成立于1972年2月1日,主要职能有:1.组织、指导、监督管理全市造林绿化及其生态建设。2.组织、协调、指导和监督全市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的保护和开发利用。3.承担森林资源保护发展监督管理的责任。4.组织、协调、指导全市林业产业发展。5.负责林业系统自然保护区的监督管理。6.组织、协调、指导和监督全市森林资源安全工作。组织、协调、指导和监督森林防扑火、林业行政执法和林业重大违法案件查处等工作,指导、管理森林公安工作,指导林业有害生物的防治、检疫等工作。
(二)机构设置
市林业局是我市林业行政主管部门,现有在职人员28人(包括属下生态公益林管理中心2人,林业有害生物防治检疫站2人,林业资产交易中心4人,离退休人员27人,内设人事秘书股、林政股、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营林股(加挂市绿化委员会办公室)、科技教育股等5个股室,属下单位有公安局森林分局、林科所、苗圃场、木材公司、木材工业公司、林产品供销公司等6个经济独立核算单位.木材公司、木材 工业公司、林产品供销公司已于2000年5月12日吊销营业执照(《行政处罚决定书》普工商企处字【2000】第0013号)。我局属下事业单位生态林管理中心、林业有害生物检疫防疫站、林业资产交易中心没有纳入部门决算。
第二部分 普宁市林业局2016年部门预算表
一、收支预算总表
二、收入预算总表
三、支出预算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按功能分类科目)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按支出经济分类科 目)
七、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情况表(按支出经济分类科目)
八、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行政经费及“三公”经费预算表
九、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预算表
十、2016部门预算基本支出预算表
十一、2016部门预算项目支出及其他支出预算表
第三部分 2016年普宁市林业局预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预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
2016年本部门收入预算389万元,比上年增加221.36万元,增长132.04%,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多,景观林带租赁费列入预算;支出预算389万元,比上年增加221.36万元,增长132.04%,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多,景观林带租赁费列入预算。
二、“三公”经费安排情况说明
2016年本部门“三公”经费预算安排1万元,与上年保持不变。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1万元,与上年保持不变。
三、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
2016年,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安排203万元,比上年增加35.36万元,增长21.09%,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多。其中:基本工资79万元,津贴补贴105.82万元,办公费5.4万元,工会经费0.14万元,福利费0.36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万元,其他交通费用10.92万元,医疗费0.36万元等。
四、政府采购情况
2016年本部门政府采购安排0万元.
五、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15年12月31日,本部门占有使用国有资产总体情况为:占有使用车辆共6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2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1辆,其他用车3辆。
六、预算绩效信息公开情况
2016年,我局各项项目目标覆盖率为100%,我局推进了生态景观林带租赁费等工作,有效的带动了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收入。
二、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面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三、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这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四、“三公”经费: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1)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领导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3)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五、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项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