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宁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16年部门预算
目 录
第一部分 普宁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概况
一、主要职责
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 2016年部门预算表
一、收支预算总表
二、收入预算总表
三、支出预算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按功能分类科目)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按支出经济分类科 目)
七、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情况表(按支出经济分类科目)
八、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行政经费及“三公”经费预算表
九、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预算表
十、2016年部门预算基本支出预算表
十一、2016年部门预算项目支出及其他支出预算表
第三部分 2016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普宁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普宁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16年1月份成立,加挂普宁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普宁市质量技术监督局牌子,负责普宁市辖区内市场监督管理和行政执法工作。
(二)机构设置
至2016年1月,我局内设机构包含秘书股等13个股,1个稽查大队,20个工商所,在职人员编制473人,全系统实际在职人数427人。
第二部分 普宁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16年部门预算表
一、收支预算总表
二、收入预算总表
三、支出预算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按功能分类科目)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按支出经济分类科目)
七、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情况表(按支出经济分类科目)
八、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行政经费及“三公”经费预算表
九、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预算表
十、2016年部门预算基本支出预算表
十一、2016年部门预算项目支出及其他支出预算表
第三部分 2016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预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
市场监督管理局2016年1月由原工商局及质监局合并,由垂直管理调整为地方管理,为新增预决算单位。2016年本部门收入预算3630.31万元。
二、“三公”经费安排情况说明
2016年本部门“三公”经费预算安排40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36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4万元。
三、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
2016年,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安排713.26万元,其中:办公费76.68万元,印刷费20万元,邮电费12万元,差旅费10万元,会议费12.8万元,福利费60万元,日常维修费50万元,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18万元,办公用房水电费42万元,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2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36万元等。
四、政府采购情况
2016年本部门没有安排政府采购。
五、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16年1月1日,本部门实际在用车辆16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1辆(用于机要通信、应急工作)、一般执法执勤用车15辆。
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共1部(办公楼电梯),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六、预算绩效信息公开情况
2016年,本部门没有开展绩效管理工作。。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事业收入。
二、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非本级财政拨款、存款利息收入、事业单位固定资产出租收入等。
三、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四、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五、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面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六、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这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七、“三公”经费: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1)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领导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3)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八、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项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