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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普宁市委办公室2016年部门预算
来源:未知 发布时间:2018-04-13 17:08 浏览次数:- 【字体:

 


中共普宁市委办公室2016年部门预算

 

 

目 录

 

第一部分  中共普宁市委办公室概况

一、主要职责

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  2016年部门预算表

一、收支预算总表

二、收入预算总表

三、支出预算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按功能分类科目)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按支出经济分类科 目)

七、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情况表(按支出经济分类科目)

八、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行政经费及“三公”经费预算表

九、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预算表

十、2016年部门预算基本支出预算表

十一、2016年部门预算项目支出及其他支出预算表

第三部分 中共普宁市委办公室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中共普宁市委办公室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一)主要职责:

1.贯彻执行党中央的路线、方针、政策,执行市委工作部署并组织实施工作。

2.负责市委及市委办日常文书的处理,上级党委和市委重要工作部署贯彻落实的督促检查,市委指示、市委领导同志批示的转达、催办和落实,市委各种会议的组织协调和市委领导参加重大活动的组织安排。

3.根据市委的工作部署,开展调研,收集信息,反映动态;承担市委、市委办部分文件、文稿的起草、修改和文件的校核、印制、发送工作。

4.负责市委机关部分行政事务和后勤保障工作。

5.负责党政系统的密码通信和密码管理,负责中央、省委、揭阳市委和我市市委文件以及党政军领导机关及其主要部门的核心文电、信件的传递工作;负责密码保密工作。

6.负责对全市保密工作的宏观管理和指导;负责涉及国家秘密的通信、办公自动化和计算机信息系统以及计算机信息系统国际联网的保密设施建设及保密管理工作;负责涉密工程鉴定。

7.负责市委、市人大、市政协、市纪委及有关部门的来访客人及其上级来普指导、检查工作有关领导同志、重要侨领接待工作的协调、安排。

8.承担市委及市委领导交办的其他任务,以及省委办公厅、揭阳市委办公室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

市委办公室内设3个职能组:秘书组、信息组、行政组。

下属单位:市接待科、市国家保密局、市委办公室机要局、市委政策研究室、督查室。

分管单位:中共普宁市委党史研究室

机关行政编制47名,事业编制6名。                  报账单位:宣传部、统战部、直工委、团市委、妇联、信访局                                              


 

    第二部分  中共普宁市委办公室2016年部门预算表

 

一、收支预算总表

二、收入预算总表

三、支出预算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按功能分类科目)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按支出经济分类科 目)

七、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情况表(按支出经济分类科目)

八、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行政经费及“三公”经费预算表

九、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预算表

十、2016年部门预算基本支出预算表

十一、2016年部门预算项目支出及其他支出预算表

 

第三部分  2016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预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

2016年本部门收入预算2454.36万元,比上年增加601.33万元,增长32.45%

二、“三公”经费安排情况说明

2016年本部门“三公”经费预算安排29万元,比上年减少2万元,下降6.45%,主要原因是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29万元,比上年减少2万元,下降6.45%

三、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

    2016年,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安排2454.36万元。

四、政府采购情况

    2016年本部门未安排政府采购。

五、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161231日,本部门占有使用国有资产总体情况为:750.84万元。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 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收入。

二、 其他收入:指 主要是非本级财政拨款、存款利息收入、事业单位固定资产出租收入等。

 三、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四、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五、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面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六、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这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七、“三公”经费: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1)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领导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3)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八、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项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附件:中共普宁市委办公室2016年部门预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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