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普宁市委组织部2016年部门预算
目 录
第一部分 中共普宁市委组织部概况
一、主要职责
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 中共普宁市委组织部2016年部门预算表
(一) 收支预算总表
(二)收入预算总表
(三) 支出预算总表
(四) 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 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按功能分类科目)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按支出经济分类科目)
(七) 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情况表(按支出经济分类科目)
(八) 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行政经费及“三公”经费预算表
(九)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预算表
(十) 2016年部门预算基本支出预算表
(十一)2016年部门预算项目支出及其他支出预算表
第三部分 2016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中共普宁市委组织部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市委组织部的主要职责是:贯彻执行党的组织工作路线、方针、政策,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市有关组织、干部工作规章制度以及党员、干部管理规划;综合协调干部宏观管理和培养选拔优秀年轻干部、女干部、党外干部以及后备干部工作;研究和指导全市各级党组织建设;负责市管干部的考察和办理任免、工资、待遇、退休审批手续;负责组织、干部工作的检查监督和调查研究;负责知识分子工作的检查、指导、协调,负责市管优秀专家和拔尖人才的选拔管理;主管干部教育工作;负责退(离)休干部宏观管理等。
(二)机构设置
市委组织部加挂老干部局牌子,内设机构有7个组,分别是:秘书组、组织组、农村组织组、干部组、干部监督组、干部培训组、人才工作组。下属事业单位有2个,分别是市党员电化教育办公室(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和市老干部活动中心。市委组织部(含老干部局)共有编制38名,其中:机关行政编制25名,工勤编制4名;事业编制9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5名)。至2015年12月31日,实有编制内在职人员30名。
第二部分 中共普宁市委组织部2016年部门预算表
(一)收支预算总表
(二) 收入预算总表
(三)支出预算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按功能分类科目)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按支出经济分类科目)
(七) 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情况表(按支出经济分类科目)
(八) 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行政经费及“三公”经费预算表
(九) 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预算表
(十) 2016年部门预算基本支出预算表
(十一)2016年部门预算项目支出及其他支出预算表
第三部分 2016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预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
2016年本部门收入预算484.22万元,比上年增加210.79万元,增长77.09%,主要原因是2016年是市镇二级换届年,各项业务大幅增多,各项工作费用支出增加。支出预算484.22万元,比上年增加210.79万元,增长77.09%,主要原因是:2016年是市镇二级换届年,各项业务大幅增多,各项工作费用支出增加。
二、“三公”经费安排情况说明
2016年本部门“三公”经费预算安排2万元,比上年减少4.4万元,下降68.75%,主要原因是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以及《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等。其中: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对比上年度无增减变化;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2万元,比上年减少3.6万元,下降64.29%,主要原因是2016年实行公车改革,公车运行费减少;公务接待费0万元,比上年减少0.8万元,主要原因是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以及《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等。
三、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
2016年,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安排107.86万元,比上年减少7.81万元,下降6.75%,主要原因是:专项工作相对2015年较少,同时推进节约型机关建设,加强各项经费支出管理,增强行政成本意识,提高工作效能。其中:办公费12.6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万元,其他交通费用14.76万元,工会费用0.14万元,福利费0.36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78万元等。
四、政府采购情况
本年度本部门没有政府采购。
五、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15年9月30日,本部门共有车辆4辆,都属于一般公务用车;实施公车改革后,即2015年10月1日至2015年12月31日,本部门有车辆1辆,属于一般公务用车。
六、预算绩效信息公开情况
本年度本部门没有项目需要进行预算绩效信息公开。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本年度从财政取得的财政拨款。
(二)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三)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的行政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四)“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 (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 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五)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差旅费、会议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办公用房水电费、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等。在财政部有明确规定前,“机关运行经费”暂指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商品和服务支出”经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