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征收土地预公告
来源:普宁市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2025-07-17 11:14 浏览次数:- 【字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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征收土地预公告

普府公〔202530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广东省土地管理条例》有关规定,因公共利益的需要,需征收云落镇中央寨经济联合社和大池村大池经济联合社属下的集体土地,现将拟征收土地情况预公告如下:

  一、拟征收土地的目的:拟作为城镇建设用地。

  二、拟征收土地的位置和范围:拟征收土地位于云落镇中央寨经济联合社和大池村大池经济联合社(详见公告附图)。实际征收土地范围以最终批准文件为准。

  三、拟征收土地面积:云落镇中央寨经济联合社1.5807公顷23.71亩),云落镇大池村大池经济联合社0.5973公顷(8.96亩)。

  四、公告期限:2025715日至2025729日。

  五、工作安排:2025730日至2025829日,市政府将组织相关部门对土地的位置、权属、地类、面积,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进行现状调查,请各相关单位和个人相互知照,并予以配合。调查结果将与拟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等利害关系人共同确认。

  六、其他事项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拟征收土地范围内抢栽抢建;违反规定抢栽抢建的,对于抢栽抢建的部分不予补偿。

  特此公告

  附件:云落镇中央寨经济联合社和大池村大池经济联合社征地预公告附图

普宁市人民政府

2025715



云落镇中央寨经济联合社和大池村大池经济联合社征地预公告附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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