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我市在上级党委、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市人大的大力支持下,坚持把法治政府建设作为贯穿政府工作的主线,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在加强制度建设、转变政府职能、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建立健全科学民主决策机制、完善行政监督机制等方面做了大量工作,法治政府建设取得了显著成效,全市行政执法工作不断走向规范化,行政机关工作人员依法行政观念和能力不断得到提高,有效促进我市社会经济发展。现将我市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强化组织领导,加强法治政府建设能力
一是完善依法行政工作机制。我市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加强依法行政工作的领导、协调和组织工作,各地、各部门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大力推进依法行政工作,形成了责任明确、机构落实、上下衔接的领导机构和工作制度。
二是落实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制度。市政府依法按程序向揭阳市政府、本级党委和人大常委会报告了年度市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报告,通过及时汇报、对接,全面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工作。
三是落实依法行政工作目标。市府办印发了《普宁市2016年依法行政工作要点的通知》(普府办函〔2016〕50号),对我市依法行政工作作出了具体安排,有重点、有步骤地开展工作,做到目标具体明确,任务分解落实。
二、依法履行政府职能,加快法治政府建设步伐
一是做好推广随机抽查规范事中事后监管工作。我市于1月印发了《关于做好推广随机抽查规范事中事后监管工作的通知》,部署全面推广监管工作“双随机、一公开”,建立健全随机抽查监管的工作机制,制定出台随机抽查事项清单和监管细则,建立市场主体名录库和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随机抽查事项要达到本部门市场监管执法事项的70%以上、其他行政执法事项的50%以上,力争2017年实现全覆盖,并与信用监管、职能监管联动。
二是清理规范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今年3月,印发了《普宁市清理规范市政府部门行政审批中介服务工作方案》,公布了《普宁市第一批清理规范市政府部门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目录》,目录涉及12个审批部门共42项中介服务事项。其中取消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13项;改为由审批部门根据需要自行委托有关机构开展技术服务事项14项;取消中介服务指定,申请人按要求自行编制材料或自主委托机构提供服务事项15项。
三是公布行政许可事项目录。为巩固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成果,进一步夯实行政审批标准化和网上办事大厅建设工作基础,我市对行政审批目录进行调整,编制了《普宁市行政许可事项目录(2016年版)》,涉及部门35个,事项304项,相关内容在政府门户网站上同步公开发布。今后我市将根据深化改革和法律法规修订等实际情况,适时对目录实行动态调整。
四是优化行政组织结构设置。为更好地巩固深化政府职能转变和机构改革成果,把改革工作真正落到实处,我市高度重视改革的后续工作,按照机构改革文件规定的“编制随职责走、人员随编制走”的原则,起草印发了机构编制人员移交文件,及时做好了市场监督管理局、不动产登记中心、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等单位的编制人员划转工作,确保在移交的特殊时期,工作不断、秩序不乱。同时,还结合机构改革,对市直有关单位的内设机构作优化设置,其属下事业单位的隶属关系也作相应调整。
三、健全重大决策机制,促进依法科学民主决策
一是坚持依法科学民主决策。市政府认真执行政府工作规则和行政决策程序规定。严格执行决策调研、征求意见、咨询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决定、公布结果等基本程序 。对涉及面广、与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重大行政决策,严格按照规定组织听证或通过其他方式听取社会公众意见,拓展公众参与决策渠道,主动接受群众监督,规避决策风险。
二是加强法律顾问制度建设和机构建设。2015年11月20日,我市设立政府法律顾问室,目前已聘请法律顾问5名,为政府重大行政决策、重大行政行为提供法律意见。
三是严格落实规范性文件管理制度。认真抓好规范性文件报备工作,切实做到了“有件必备,有备必审,有错必纠”,提高规范性文件报备率、及时率、规范率、审查率和纠错率。依法制定规范性文件,确保出台的规范性文件既合法有效,又符合实际、符合民意,并将这一机制纳入法制化轨道,保证了政府重大决策和文件出台的合法性和科学性。
四、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提高行政执法水平
一是健全行政执法人员管理制度。严把行政执法人员准入关,从源头促进规范文明执法。规范执法人员法律知识培训考试制度和统一发证制度,未经执法培训班考试合格的工作人员,不发放执法证件,坚决杜绝合同工、临时工、借调人员参加培训和领证。同时通过采取不断健全各级执法机构,优化执法人员组合,配备主要的监督设备、设施等措施,使全市行政执法工作顺利开展,行政执法水平得到提高。
二是落实目标管理责任。将行政执法责任制列入政府目标管理,安排到各工作部门的年度工作目标中去,实行统一部署,统一组织实施。市府直属各工作部门根据本部门的实际,将执法责任分解落实到股、室,落实到岗位人头,层层签订执法责任书,并将执法责任与公务员年度考核奖惩、主要领导的政绩挂钩,充分调动了工作的主动性、积极性。
三是落实规范管理责任。各行政执法单位不断健全和完善行政执法责任制的配套制度和工作机制,包括行政执法责任制、行政处罚裁量标准等制度,进一步梳理执法依据,明确执法主体、执法岗位、执法职责、执法程序、执法标准和执法责任。认真落实过错责任追究,严肃查处行政不作为、行政乱作为等违法违纪行为。对在行政执法活动中,故意或者过失造成的主要事实不清、证据不足、适用依据错误、违反法定程序的,超越或者滥用职权的,严肃追究责任单位有关负责人和直接责任人员的责任,切实做到制度到位,管理责任得到落实。
五、完善监督机制,增强依法监督效果
一年来,市政府自觉接受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法律监督和市政协的民主监督,认真执行人大及其常委会的各项决议、决定。认真办理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今年共办理市十四届人大六次会议代表提出建议5件,市政协九届六次会议委员提案12件。建议和提案反映了人民群众对政府工作的关注,是对政府工作的支持和监督,通过办理建议、提案,能更好地集中群众的智慧,加强政府机关的自身建设,提高工作效率,把依法行政工作做得更好。审计部门切实履行职责,敢于坚持原则,严格执法执纪,提高监督实效,加强了对财政预算执行和收支、政府投资管理和重点建设项目、重点国有金融机构和国有企业以及税收征管的审计监督,及时发现问题,并依法处理;监察部门加大了廉政监察、执法监察和效能监察的力度,同步规划、建设市电子监察系统与电子政务网,对审批事项的审批办理过程,包括受理、承办、审核、批准、办结等五个环节实现全程实时监控,督促政府工作人员廉洁从政,保证政令畅通和行政行为的合法性。
六、坚持政务公开制度,努力建设阳光型政府
一是狠抓平台打造。灵活运用政务(政府信息)公开栏、网站、电子触摸屏、显示屏和印发宣传资料等载体和形式,及时公开政府信息,增强了办事的透明度。我市已全面完成市、镇、村三级共计459项公共服务事项(其中,市级事项282项 ,镇街级事项88项,村居级事项89项)的办事指南及业务手册的编制工作。设置政府信息公开查阅点252个、市政府网站1个,乡镇、部门网站60个。
二是狠抓重点领域公开。我市专门召开工作会议,认真学习上级有关会议、文件精神,明确工作要求,就进一步推进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行研究部署。参照上级文件,结合我市实际,印发《关于印发2016年全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等文件,进一步明确公开具体内容,增强工作的针对性,同时建立公开落实责任制,明确重点领域信息公开的牵头单位,把任务分解细化,强化责任落实,保证公开的效果。
三是狠抓制度建设。根据上级有关规定,结合本地实际,大胆探索,逐步建立和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规章制度,克服随意性,提高规范性,使政府信息公开有法可依、有章可循。研究制订《普宁市政府办公室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办法》,明确政府信息主动公开的原则、内容、形式和程序,将政府信息公开的要求固化为文件办理过程的必要环节,并扩大主动公开范围,促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有效开展。各单位也按上级的要求建章立制,推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
四是狠抓宣传培训。切实加强宣传引导,通过广播、电视、报纸、标语、宣传栏等手段,大张旗鼓地开展宣传,总结推广先进单位政府信息公开的经验做法,宣传取得的成效,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使推行政府信息公开成为各单位的自觉行动。组织各单位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分管领导、具体业务人员就《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进行培训。
七、依法化解矛盾纠纷,营造良好社会环境
一是加大信访工作力度。2016年,我市坚持依法信访,不断推进信访工作法制化建设,有效化解了社会矛盾纠纷,促进全市信访形势平稳、渠道畅通、秩序好转,为强势加快发展创造了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市信访局受理群众信访总量1183件(人)次,与去年同期信访总量2191件(人)次相比,下降了46%。特别是到揭阳、到省、进京上访下降幅度较大,全市信访形势呈现缓和态势,信访秩序明显好转。认真开展领导干部接访、约访、下访活动,及时把问题解决在基层,把矛盾消灭在萌芽状态,把群众吸附在当地。
二是狠抓司法行政调解工作。充分发挥基层司法行政机关在化解矛盾纠纷,维护社会稳定中“第一道防线”的作用,组织各级调解组织及时排查和化解各类矛盾纠纷,有力地促进了社会稳定;同时,积极探索,完善社区矫正工作和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工作机制,有效预防特殊群体重新犯罪。
三是做好行政复议工作。坚持依法受理,畅通复议渠道。针对当事人提出的申请,法制部门依法、按程序做好行政复议工作,有效地维护行政机关依法行政的权威和当事人合法权益,全年共收到行政复议申请7件,经审查,符合法定条件予以受理4件,其中驳回申请的2件,撤销决定的1件,因申请人撤回申请而终止审理1件;作出不予受理决定的2件;通知补正未补正的1件。法定期限内结案率达到100%。
四是积极办理行政应诉案件。今年市政府作为应诉机关的行政应诉案件2件,其中驳回1件,未审结1件。通过行政案件审理,有效地防止和纠正了违法或者不当的具体行政行为,保护了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保障和监督了行政机关依法行使职权。
八、抓好法制培训,提高行政执法能力
根据《普宁市政府常务会议学法制度》和《关于印发2016年市政府常务会议专题学法计划的通知》等文件精神,按季度认真组织开展政府常务会议学法活动,今年重点学习了《广东省城乡生活垃圾处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广东省村务公开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等法律法规,进一步增强领导干部依法行政、依法办事意识,自觉运用法律解决各种矛盾和问题。各地各部门也广泛开展了法律法规的学习、培训和实施“七五”普法规划等各种活动,加强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家庭暴力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等重要法律法规的学习培训工作。认真实施2016年度公职人员法律知识考试工作,以考试考核促进公职人员自觉学法。
九、存在问题
一是依法行政的意识和观念仍需不断加强。部分领导干部不注意学习,对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求认识不到位,有待进一步加强学习,提高认识。
二是行政执法人员素质有待提高。目前我市少数行政执法人员素质还不够高,行政执法行为有待进一步规范。
十、2017年工作思路
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四中、五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坚持依法治国、依法执政、依法行政共同推进。在上级党委、政府和市委的坚强领导下,通过抓好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制度的落实,加强行政执法队伍建设,开创我市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新局面。
普宁市人民政府
2017年1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