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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普宁市促进企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政策解读
来源:本网 发布时间:2023-06-30 15:59 浏览次数:- 【字体:

  根据市委市政府工作要求,市工信局牵头会同市住建局、发改局、统计局等部门起草了《普宁市促进企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以下简称《若干措施》)。现就《若干措施》解读如下:

  一、制定背景和依据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省、揭阳市关于推进经济高质量发展的部署要求,促进我市“四上”企业提质增效,扎实推动经济运行整体好转,实现质的稳步提升和量的合理增长,参照《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广东省财政厅关于优化调整小微工业企业上规模发展奖补政策的通知》《揭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揭阳市促进产业发展“1+1+12”政策体系文件的通知》《揭阳市关于扶持商贸业发展促进消费增长的若干措施》等政策文件,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若干措施》。

  二、适用范围及实施时限

  《若干措施》的适用范围为“四上”企业(即规模以上工业企业、限额以上批零住餐企业、资质等级建筑业企业、规模以上服务业企业),且需满足工商注册地、税务征管及统计关系在普宁市范围内,诚信经营、依法纳税,具有独立法人核算资格等基本条件。

  《若干措施》自印发之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5年12月31日。

  三、主要内容

  《若干措施》分为扶持对象和条件、促进规模以上工业企业高质量发展、促进限额以上批零住餐企业高质量发展、促进资质等级建筑业企业高质量发展、促进规模以上服务业企业高质量发展、给予“四上”企业统计补贴、附则等7个部分。

  第一部分是扶持对象和条件,明确扶持对象为“四上”企业以及需要满足的基本条件。

  第二部分是促进规模以上工业企业高质量发展,包括继续支持“小升规”企业、实施落户奖、实施产值达标奖等三项具体措施,由市工信局负责解释并牵头实施。

  第三部分是促进限额以上批零住餐企业高质量发展,包括继续支持“小升限”企业、实施落户奖、支持特色商业品牌、实施销售经营奖等四项具体措施,由市工信局负责解释并牵头实施。

  第四部分是促进资质等级建筑业企业高质量发展,包括实施落户奖、晋级奖、创优奖、扶持新注册企业奖、产业联动奖等五方面具体措施,由市住建局负责解释并牵头实施。

  第五部分是促进规模以上服务业企业高质量发展,包括入库标准和奖励措施等内容,由市发改局负责解释并牵头实施。

  第六部分是给予“四上”企业高质量发展培训补贴,对“四上”企业定期(每月或每季)进行培训,并给予400元/家的培训经费,由市统计局负责解释并牵头实施。

  第七部分是附则,主要明确了有效期、解释权等政策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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