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自然资源局:
你局《关于要求批准普宁市池尾街道新丰村 普惠高速公路西侧拟公开出让地块规划条件(方案)的请示》(普自然资发〔2020〕188号)收悉。根据2020年9月29日市城市规划委员会会议审议意见,现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经市城市规划委员会审议通过的普宁市池尾街道新丰村、普惠高速公路西侧拟公开出让地块规划条件(方案)。
二、相关工作应依法按规定组织实施。
普宁市人民政府
2020年10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