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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普宁市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领导小组的通知
来源:普宁市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2023-08-02 11:09 浏览次数:- 【字体:

普府办函〔2023〕41号

普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普宁市

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领导小组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各农场,市府直属有关单位:

  为加强对普宁市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工作的领导,根据《全国经济普查条例》《揭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揭阳市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领导小组的通知》(揭府办函〔2023〕31号)精神,市政府决定成立普宁市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主要职责

  负责普宁市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的组织和实施,协调解决普查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二、组成人员

     组     长:林建文(市长)

  常务副组长:巫树林(副市长)

  副  组  长:黄佳楠(市政府办公室副主任)

                    叶军清(市委宣传部副部长)

                    马俊锋(市发展改革局局长)

                    陈拥辉(市财政局局长)

                    卢锡宏(市统计局局长)

  成     员:方晓玲(市委宣传部、网信办、市新闻出版局)、杨初庄(市委统战部、市民宗局)、张敏生(市委政法委)、傅燕玲(市委编办)、温伟涛(市教育局)、温达华(市科技局)、陈瑞宏(市工业和信息化局)、江少涛(市民政局)、钟思深(市司法局)、周少添(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杨春新(市自然资源局)、     林锡南(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张丹青(市交通运输局)、王础鹏(市农业农村局)、陈文生(市文广旅游体育局)、黄楚雄(市卫生健康局)、陈家国(市应急管理局)、周雪亮(市市场监管局)、陈俊通(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黄卓生(市国有资产管理中心)、陈喜鸿(揭阳市生态环境局普宁分局)、吴春强(市税务局)、     姚晓宁(人行普宁支行)、袁郑荣(揭阳银保监分局普宁监管组)、李庆国(普宁邮政办)、陈克新(中国电信普宁分公司)、杨鸿洲(中国移动普宁分公司)、林国龙(中国联通普宁分公司)、杨镇湖(市公安局)、张如辉(市统计局)、庄馥嘉(市金融办)。

  三 、工作机构及其职责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市统计局),承担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研究提出需领导小组决策的建议方案,督促落实领导小组议定事项,加强与有关地区和部门的沟通协调,承办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事项,办公室主任由卢锡宏兼任。

  领导小组成员因工作变动需要调整的,由所在单位向领导小组办公室提出,报领导小组组长审批。领导小组不纳入市级议事协调机构管理,任务完成后自动撤销。

普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年6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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