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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宁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普宁市加快推进气象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的通知
来源:普宁市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2023-12-05 10:10 浏览次数:- 【字体:

普府函〔2023〕121号

普宁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普宁市加快推进

气象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各农场,市府直属有关单位:

  《普宁市加快推进气象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业经市政府十六届33次常务会议讨论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实施过程中遇到的问题,请径向市气象局反映。

普宁市人民政府

2023年9月14日



普宁市加快推进气象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印发气象高质量发展纲要(2022—2035年)的通知》(国发〔2022〕11号)和《广东省加快推进气象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粤府〔2022〕121号)精神,根据《揭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揭阳市加快推进气象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的通知》(揭府函〔2023〕88号)要求,加快推进普宁气象事业高质量发展,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气象工作重要指示精神及视察广东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牢牢把握气象工作关系生命安全、生产发展、生活富裕、生态良好的战略定位,紧紧围绕“监测精密、预报精准、服务精细”工作要求,扎实推进气象防灾减灾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充分发挥气象防灾减灾第一道防线作用,加快推进普宁气象高质量发展,为普宁加快建设繁荣开放的“商贾名城”、多元融合的“创新之城”提供坚实有力的气象服务保障。

  二、工作目标

  立足普宁地形地貌复杂多样、气候变化影响敏感的基本市情,围绕气象防灾减灾第一道防线建设,着力推进“监测精密”气象工程、“智慧气象”服务工程、“乡村振兴”气象助力工程、气象防灾减灾能力提升工程和气象科技人才队伍建设。到2025年,建成综合监测网络精密智能、预报预警核心技术先进、气象服务主动适应需求、气象治理完善高效的高质量气象现代化体系,力争气象综合实力居粤东西北前列。到2035年,努力构建科技领先、监测精密、预报精准、服务精细、人民满意的现代气象体系,基本实现以智慧气象为主要特征的气象现代化,气象服务保障综合效益大幅提升。

  三、主要任务

  (一)“监测精密”气象工程。

  1.推进“村村有气象观测”建设。根据省政府的工作部署,按照揭阳气象发展“十四五”自动气象站站点平均间距≤5公里的指标要求,结合防灾减灾、行业需求、站网优化,在全市范围内的主要行政村、山洪地质灾害易发区、城市易涝区、强降水集中区、重点旅游区、农业示范区、生态保护区新建自动气象站,提升全市气象观测站网密度。(市气象局,市发展改革局、市财政局、市自然资源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农业农村局、市文广旅游体育局、市应急管理局、市城管执法局、揭阳市生态环境普宁分局,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农场按职责分工负责)

  2.推进X波段相控阵天气雷达系统建设。在我市建设1部X波段相控阵天气雷达,提高对中小尺度强对流天气系统的探测和预警,为灾害性天气短临预报预警提供有力技术支撑。(市气象局,市发展改革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财政局,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农场按职责分工负责)

  3.加强气象台站基础设施建设。切实做好气象探测环境保护,将气象台站纳入各级公共基础设施整体布局规划建设,实现气象台站与城镇化协调发展。针对全市超期运行的气象观测站开展升级改造,提升气象观测数据的准确性和设备运行稳定性。(市气象局,市财政局、市自然资源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农业农村局、市文广旅游体育局、市应急管理局、揭阳市生态环境普宁分局,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农场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智慧气象”服务工程。

  1.提升智能网格基层气象风险预警服务。强化省气象局智能网格精细化预报平台及各类新型数值预报模式的本地化综合应用,做好高时空分辨率的定时、定点、定量精准预报,提高预报准确率和分辨率。推动气象防灾减灾融入基层治理,健全基层重大气象灾害预警信息“叫应”机制,利用本地智慧应急指挥平台,推进预警信息第一时间进村入户,充分发挥基层气象信息员作用,实现基层防灾减灾“多员合一、一员多用”,形成全市气象防灾减灾整体协同、高效联动和快速响应机制。(市气象局,市财政局、市自然资源局、市应急管理局、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农场按职责分工负责)

  2.提升重点行业气象保障能力。对标各行业新需求,调整和改进重点行业气象服务供给,深化“互联网+气象服务”行动,大力开展“气象+行业”个性化、专业化气象服务,建立智慧气象服务新模式。建立重点行业风险防控气象指标和致灾阈值,加大智慧气象在各个领域的推广应用,提升气象大数据在安全生产、重大工程建设、突发事件应对等领域中的应用水平。(市气象局,市财政局、市自然资源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应急管理局,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农场按职责分工负责)

  3.推进雷电风险预报预警体系建设应用。做好雷电易发区域及其防范等级的划分,整合现有雷电预报技术,积极开展雷电活动的实时监测、全面感知、临近预警,做好雷电灾害监测预报预警和雷电灾害调查鉴定。加强日常防雷安全监管,推动生产经营单位落实防雷安全主体责任,提升雷电灾害物防、技防、人防能力,保障社会企业创建气象防雷安全与提效增质生产发展同步进行。(市气象局,市财政局、市应急管理局、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农场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乡村振兴”气象助力工程。

  1.提升乡村振兴气象服务能力。深化气象与农业农村部门间的合作共享,积极构建特色农作物气象服务业务体系,加强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直通式气象服务。加强揭阳市农业保险气象服务场景应用,创新“保险+气象”为农服务模式。扎实开展农业农村气象灾害风险防范和科普宣传,强化风险普查和精细化气候区划的成果应用,提升乡村振兴气象服务水平。(市气象局,市财政局、市农业农村局、揭阳银保监分局普宁监管组,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农场按职责分工负责)

  2.建设普宁市农业气象科研试验基地。以农业气象服务为支撑,建设集科研、创新、服务为一体的农业气象科研试验基地,提升普宁气候资源利用率,推动粮食增产、作物品种多样、种植科学、人民增收的现代化农业种植系统建设。(市气象局,市发展改革局、市农业农村局、市财政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3.创建特色农产品“岭南生态气候优品”称号。依托独特的自然气候、优良的生态环境,引导条件成熟的本地特色农产品(普宁青梅、蕉柑、青榄、油甘等)创建“岭南生态气候优品”称号,打造特色更加鲜明、优势更加突出的农产品气候品质认证,围绕特色农作物重要生长节点,提高农业气象服务的时效性,促进乡村产业发展和乡村振兴。(市气象局,市财政局、市农业农村局,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农场按职责分工负责)

  (四)气象防灾减灾能力提升工程。

  1.提高人工影响天气作业能力。强化安全高效的人工影响天气作业技术和新型作业装备应用,提高防灾减灾、生态环境保护与修复、森林防火、农业干旱等人工影响天气作业水平,积极推进人影作业点标准化建设。强化人工影响天气弹药存储、运输保障等安全管理,健全人影工作全链条安全监管体系。(市气象局,市公安局、市财政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应急管理局、揭阳市生态环境局普宁分局,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农场按职责分工负责)

  2.提升防灾减灾全民应对能力。完善气象科普设备展示,整合气象观测站、业务用房,建设具有地方特色的“普宁现代农业气象”防灾科普基地。推进气象科普“五进”和校园气象“一门课”等系列科普活动,将气象防灾减灾科普纳入校园安全教育重要内容。加强“普宁天气”新媒体科普品牌建设,基于“互联网+”技术,打造“气象云科普”阵地。(市气象局,市教育局、市应急管理局、市科协,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农场按职责分工负责)

  (五)加强重点行业气象科技人才队伍建设。

  加大对气象服务应用、气候安全、强对流预报预警、雷电防御等方面气象科技人才的培养力度,实现“县县有高工”的培养目标,将气象人才纳入市人才发展规划,加大气象及相关领域人才引进力度,对符合条件的气象人才给予政策支持,鼓励参与科技创新团队建设,提升我市气象创新能力水平。(市气象局,市科技局、市财政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各地、各有关部门要充分认识气象事业高质量发展的重要性,切实加强对气象工作的组织领导,认真研究落实推进气象事业高质量发展的相关举措,协调解决气象事业发展中的困难和问题,统筹建立和完善各项工作机制。

  (二)加强政策支持。

  各地、各有关部门要认真落实政策措施,有效衔接各项规划、改革,采取灵活投入、多方筹集的方式,加大对气象事业发展的资金投入力度,将发展气象事业所需经费纳入财政预算,建立气象领域可持续的地方财政投入保障机制。

  (三)加强跟踪评估。

  各地、各有关部门要加强跟踪评估,按照方案确定的总体要求、工作目标、主要任务和职责分工,制定工作推进的时间表、路线图,高效调度,协调推进,全面掌握工作进度,及时凝练总结阶段性成果,确保方案各项目标任务顺利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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