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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启动防风IV级应急响应的通知
来源:普宁发布 发布时间:2025-09-22 09:59 浏览次数:- 【字体:

各乡镇人民政府、农场、街道办事处,市三防指挥部各成员单位:

  据气象部门报告,受台风“桦加沙”影响,未来24小时内我市风力逐渐加大,阵风可达8级左右,普宁市气象台于9月22日8时发布普宁台风蓝色预警信号。

  依照《普宁市防汛防旱防风防冻应急预案》和有关规定,市三防指挥部决定于2025年9月22日9时启动防风Ⅳ级应急响应。各地、各部门要加强会商研判,结合本地本行业的实际,适时启动相应的响应级别,要严格落实防台风“六个百分百”要求,全力以赴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普宁市人民政府防汛防旱防风指挥部

2025年9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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