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府办函〔2025〕100号
普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普宁市
气象灾害应急预案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各农场,市府直属各单位:
新修订的《普宁市气象灾害应急预案》业经市委十四届第141次常委会会议、市政府十六届68次常务会议审议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实施过程中遇到的问题,请径向市气象局反映。
普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5年10月10日
普宁市气象灾害应急预案.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