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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普宁市2025年度民生实事项目完成情况的通报
来源:普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布时间:2026-01-27 10:54 浏览次数:- 【字体: 分享到:

普府办〔2026〕1号

普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普宁市2025年度

民生实事项目完成情况的通报

各乡、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各农场,市府直属各单位:

  2025年,市政府严格按照民生实事项目人大代表票决制工作要求,坚持民生实事项目“早计划、早部署、早安排”,提前安排资金,提早启动项目,提速推进建设。各地、各有关部门均能按照市委、市政府关于加强和改善民生的工作部署,集中力量办好民生实事项目。截至2025年12月底,经市十六届人大五次会议票决产生的十件民生实事项目24项具体任务已全部完成。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将普宁市2025年度民生实事项目完成情况通报如下:

  一、为老年人提供健康管理、医养结合服务,提升养老机构服务水平

  (一)为455名65岁及以上失能老年人免费提供健康管理、康复护理服务及指导、心理支持和能力综合评估等上门服务。创新医养融合模式,全市65岁及以上老年人186291人,已为83789人提供医养结合服务,医养结合率达44.98%,纳入规范管理122060人,城乡社区规范健康管理服务率达65.52%。

  (二)推动普宁市康达康养有限公司新增床位300张,含护理型床位200张。

  (三)梅塘镇、南溪镇2个镇级综合养老服务中心以及南溪镇大陇村、平薛村、钟堂村,梅塘镇安仁村、内光村5个村级养老服务站已全部完成改造提升。

  二、提升困难群众兜底保障和关爱服务水平

  (一)农村低保标准占城镇低保标准的比例达到81%以上,城乡低保补差水平不低于当地上年度城乡低保补差水平。2025年城市低保标准为920元/人月,农村低保标准为826元/人月,农村低保标准占城镇低保标准的比例达到90%,比省定的占比(77%)高出13%;提高2025年城镇、农村低保补差水平,2025年我市城镇低保补差水平城镇提高3元/人月,农村提高6元/人月,城镇低保人均补差达到729元/人月,农村低保人均补差达到417元/人月;全市纳入城乡最低生活保障22153人,累计发放金额11733.44万元。

  (二)特困人员基本生活标准不低于当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1.6倍。加强低收入人口动态监测,及时高效处置预警信息,实施精准化救助。加强对特殊困难老年人的探访关爱服务,实现建档特殊困难老年人探访全覆盖。2025年城镇特困供养基本生活供养金标准为1472元/人月,农村为1322元/人月,特困人员基本生活标准不低于当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1.6倍,全市纳入特困供养3570人,累计发放金额6397.89万元(含特困人员丧葬补助金)。依托广东省低收入人口动态监测信息平台,落实县、镇(街)二级预警监测处置A、B角制度,推动低收入人口预警信息及时高效处置,低收入人口监测总人数86129人,对符合条件的对象,及时落实社会救助政策。全市对特殊困难老年人开展探访关爱服务41828人次,完成特殊困难老年人建档2971人,实现建档特殊困难老年人探访全覆盖。

  (三)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标准分别从每人每月202元、270元提高到209元、280元。全市发放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人数7550人,发放总金额1901.86万元;发放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人数23732人,发放总金额7999.55万元。

  (四)集中供养孤儿基本生活保障最低标准从每人每月2295元提高到2375元,散居孤儿(含艾滋病病毒感染儿童)从每人每月1507元提高到1536元,集中供养、散居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分别按照集中供养、散居孤儿的保障标准执行。全市发放孤儿生活费人数191人(含艾滋病患儿),发放总金额440.08万元;发放事实无人抚养儿童保障金人数510人,发放总金额914.51万元。此次提标进一步提升了我市社会救助兜底保障能力,切实保障困难群众基本生活,让改革发展成果惠及更多困难群众。

  三、为重点群体提供稳定就业保障和暖心服务

  (一)抓好就业驿站建设和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建设1个省级标准化就业驿站,依托“用工地图”小程序完善招聘信息采集发布、就业援助等服务机制。开发储备超30个公益性岗位,重点安置大龄、残疾、较长时间失业等就业困难群体,募集364个就业见习岗位。开展“粤菜师傅”培训457人次,支持劳动者积极参与职业技能培训,新增取得职业资格或技能等级证书的劳动者3416人次,开展“南粤家政”“农村电商”培训1764人次,城镇新增就业10161人。

  (二)开展“送健康体检”活动,为我市514名一线企业职工、新就业形态劳动者提供免费健康体检。

  四、提升教育教学水平和青少年身心健康服务

  (一)推动大坝镇中心幼儿园构建城乡学前教育一体化管理资源共享机制,实施镇、村幼儿园一体化管理,提高村幼儿园的保育教育水平。

  (二)打造以普宁市第一幼儿园作为“带动园”,洪阳中心幼儿园、大坝中心幼儿园、高埔中心幼儿园、尚堤幼儿园、云落大池幼儿园作为“参与园”的幼儿园共同体,扩大优质学前教育资源的覆盖面和受益面。

  (三)“一校一案”制定实施方案,升级建设梅塘镇梅峰初级中学、大坪农场梅星小学2所义务教育乡村温馨校园,改造校园文化景观、升级设施设备,提升学校整体办学育人水平。

  (四)将义务教育阶段特殊教育生均公用经费最低标准从每生每年6000元提高至7000元,学前教育、普通高中阶段生均拨款政策向特殊教育倾斜,全年拨付资金1214.49万元,惠及残疾学生1597名,实现全学段覆盖,应补尽补。

  (五)团市委围绕打造揭阳市12355青少年服务示范点,按照“五有”建设标准建设普宁市12355青少年服务中心,成立志愿服务队伍1支,配备专职工作人员和心理咨询师、社会工作师、青少年事务社工、律师和青年志愿者61人,融合联动29个乡镇场街道“心适小屋”社会心理服务站,组织开展青少年心理健康服务82场次,服务青少年2.1万人次,跟进处理青少年求助个案52宗,构筑覆盖全市的“1+29”青少年心理服务站点网络,普宁市12355青少年服务中心获评“广东省四星级12355青少年服务中心”。市教育局不断加强和改进学生心理健康工作,完善青少年心理健康服务,以校园公益活动、心理主题班会课、教学研讨、心理作品创作及校园心理剧等多元形式,向青少年免费提供心理疏导与咨询服务,同步开展心理健康主题宣教活动30场次;完成心理健康教师培训超820人次,进一步夯实专兼职心理教师业务能力,推动心理健康教育专业化、科学化发展,为青少年身心健康发展提供有力支撑。

  五、为孕产妇、新生儿提供出生缺陷筛查服务和增加普惠托育服务供给

  (一)分别为17130名、16834名、17712名孕产妇免费提供地中海贫血、唐氏综合征、严重致死致残结构畸形等疾病的产前筛查;分别为26265名、26150名新生儿免费提供代谢性疾病、听力障碍筛查。

  (二)加快完善公办托育设施建设,建成普宁市妇幼保健院托育综合服务中心,并于2025年12月29日举行揭牌仪式,共规划6个班级105个托位,将为3岁以下婴幼儿提供全日托、半日托、临时托等多样化托育服务,依托妇幼医疗资源建立健康监测机制,开展体检、发育评估等服务,守护婴幼儿健康成长。全市登记注册的托位共9239个,千人口托位数为4.54个。

  六、扎实推进城镇和农村污水治理

  (一)推进城镇管网和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全市新增供排水管网53公里;已完成洪阳镇、里湖镇污水处理厂(一期)共2万吨/日的提标改造,出水标准从原设计一级A提升到地表水V类;开工建设洪阳镇、里湖镇污水处理厂1.5万吨/日扩建(二期)及新增配套管网工程。

  (二)完成306个自然村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自然村生活污水治理率达100%。

  七、完善农村道路建设

  累计投资2131万元,完成升级改造农村公路29.432公里。

  八、提升食品安全抽检水平和开展放心消费活动

  (一)开展食品药品监督抽检,完成抽检任务5312批次,完成率100.23%,对全市19家承包或委托经营的中小学食堂开展全流程现场检查评价及供餐质量安全检测工作,对2家学生集体用餐配送单位进行再检查再提升。

  (二)引导知名商圈、餐饮店开展放心消费承诺活动,新增经营主体申报放心消费承诺单位62家,线下无理由退货承诺店31家。

  九、着力解决人民群众急难愁盼问题

  (一)推动12345市民热线提级管理,热线工作于2025年6月份提级至市政府办公室管理,进一步强化热线全程督办、工单直派直达,推动诉求处理提速增效。6月初划转时积压的2900余件超时工单于9月底全部办结,实现动态清零,受到揭阳市政府全市通报表扬。2025年,共受理工单40671件,已办结38062件,办结率93.6%,满意率96.7%。

  (二)优化“急难愁盼我来办”网上群众工作平台办理机制,提高留言办理群众满意率。2025年,共承办“急难愁盼我来办”网上群众工作平台留言2858条,已办结2603条,办结率91.08%,满意率86.13%,完成上级要求的目标任务。

  十、推进救灾物资储备库建设和强化物资储备

  我市市级救灾物资储备库现有面积达800平方米。制定普宁市市级救灾物资储备仓库管理制度等六项制度,进一步加强救灾物资储备管理。采取委托企业代储和实物储备相结合的方式,采购及代储总价值1356.02万元的物资,完成2.4万人救灾物资储备目标任务。

普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6年1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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