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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普宁市人民政府2023年度民生实事项目完成情况的通报
来源:普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布时间:2024-01-09 16:52 浏览次数:- 【字体:

普府办〔2024〕1号


普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普宁市人民政府

2023年度民生实事项目完成情况的通报


各乡、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各农场,市府直属各单位:

  2023年,市政府严格按照民生实事项目人大代表票决制工作要求,坚持民生实事项目“早计划、早部署、早安排”,提前安排资金,提早启动项目,提速推进建设。各地、各有关部门均能按照市委、市政府关于加强和改善民生的工作部署,集中力量办好民生实事项目。截至2023年12月底,经市十六届人大三次会议票决产生的十件民生实事项目20项具体任务已全部完成。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将普宁市人民政府2023年度民生实事项目完成情况通报如下:

  一、深入实施“粤菜师傅”“广东技工”“南粤家政”三项工程

  2023年,全市共开展“粤菜师傅”培训453人次,支持劳动者积极参与职业技能培训,新增取得职业资格或技能等级证书的劳动者3508人次,开展“南粤家政”人才培训1578人,超额完成年度任务,有效发挥了三项工程就业缓冲器、人才储备库作用。

  二、优化生育支持政策

  (一)免费实施“两癌”筛查。为适龄妇女免费提供乳腺癌筛查14621人次、宫颈癌筛查14287人次,超额完成年度任务,有效提高妇女“两癌”早诊早治率。

  (二)免费实施出生缺陷筛查。分别为28113名、25819名、26387名孕妇免费提供地中海贫血筛查、唐氏综合征筛查和严重致死致残结构畸形筛查,超额完成年度任务。

  (三)促进学前教育普惠健康发展。2023年,全市新建、改扩建、续建幼儿园7所,累计投入资金5800万元,新增公办幼儿园优质学位1760个,超额完成年度任务。严格按每生每年500元落实学前教育生均拨款,累计拨付4517.17万元。出台《普宁市普惠性民办幼儿园认定、扶持和管理工作细则》,落实市区七个街道内幼儿园不高于每位学生每学期2700元,其他乡镇场的幼儿园不高于每位学生每学期2300元。持续巩固和提升学前教育“5080”工程,2023年秋季学期认定293所普惠性幼儿园。截至2023年12月底,全市在园幼儿108002人,其中,在独立公办园和公办附设幼儿园(班)就读幼儿共有54614人,占全市幼儿总数50.57%;公办及普惠民办幼儿园在园幼儿91715人,占全市幼儿总数的84.92%。

  三、大力推动健康养老服务体系建设

  (一)持续增加医养结合机构数。普宁康达医院为“两证齐全”医养结合机构并录入全国医养结合监测系统,完成揭阳市下达的“每县(市、区)至少要有1家以上医养结合机构”任务;市中医医院老年康复医疗中心于2024年1月1日完成主体工程建设,医养结合机构数持续增加。扎实做好65岁以上老年人医养结合服务,截至2023年12月底,全市医养结合服务率为46.58%,超额完成年度任务。

  (二)推进综合养老服务中心建设,开展适老化改造。建成1个县级养老服务中心及2个镇级综合养老服务中心并投入运营;全面完成333户特殊困难老年人家庭适老化改造。

  四、深入推进“四好农村路”建设和农村生活污水治理

  (一)农村公路桥梁安全改造。累计投资1343.39万元,新建和改造提升农村公路5条(段)10.037公里,完成大扬美桥、北溪桥2座农村危旧公路桥梁改造工程。

  (二)实施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提升工程。因地制宜实施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累计投资约66457万元,完成38个自然村生活污水治理提升工程,新增管网建设约407公里。

  五、加大食品药品安全监督检测力度

  对全市2家学生集体用餐配送单位及112家学校食堂开展全覆盖抽检;完成食品安全监督抽检4943批次,完成率100%;对6家被省列入“快筛快检市场”开展食用农产品快检22157批次,完成率101.2%。

  六、开展放心消费行动

  (一)引导知名商圈、餐饮店开展放心消费承诺活动。发动符合条件企业、工商户加入放心消费承诺行动,2023年新增经营主体申报放心消费承诺单位62家。

  (二)提高消费者举报投诉处理效率。共受理12315平台消费者投诉举报及咨询33791件,办结31356件,投诉按时办结率98.69%,举报按时核查率98.07%。

  七、开展病险水库除险加固

  2023年,累计投资25815万元,完成44宗小型病险水库除险加固主体工程建设并通过验收,超额完成任务,筑牢民生“安全堤坝”。

  八、提高低保、特困人员、孤儿基本生活和残疾人两项补贴保障水平

  (一)城乡低保对象最低生活保障人均补差水平分别从每月686元、361元提高到716元、391元。全市纳入城乡最低生活保障23308人,累计发放总金额11417.42万元。

  (二)特困供养人员基本生活标准分别按不低于2022年度城乡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1.6倍和当地现行特困供养救助标准执行。特困人员基本生活供养标准为农村1282元/人月,城镇1451元/人月,全市纳入特困供养3680人,累计发放总金额6373.35万元(含特困人员丧葬补助金、护理费)。

  (三)集中供养孤儿基本生活养育标准和散居孤儿(含艾滋病病毒感染儿童)基本生活养育标准,分别从每人每月2049元、1413元提高到2117元、1459元。全市发放孤儿生活费人数274人(含艾滋病患儿),发放总金额552.09万元;发放事实无人抚养儿童保障金人数383人,发放总金额657.43万元。

  (四)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标准,分别从每人每月188元、252元提高到195元、261元。全市发放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人数7422人,发放总金额1722.3412元;发放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人数22889人,发放总金额7143.2496万元。两项共发放30311人、8865.5908万元。

  九、提高惠企利民服务便捷度

  (一)利用好“急难愁盼我来办”平台企业专区,用心用情用力解决企业合理诉求。共收到“急难愁盼我来办”平台企业专区留言20条,已办结20条,办结率100%。

  (二)推进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扩容提质工作,高效办理、用心服务、全力解决各类合法合理诉求,提升群众企业满意度。我市12345政务服务热线全年共承办工单18881件,其中年度到期应办结17744件,已办结16674件,办结率93.97%。

  十、实施公共文化艺术普及活动,推进全民阅读、全民健身

  (一)整合公共服务阵地资源,扩大公共文化服务覆盖面。共开展文化艺术普及志愿活动23场次,开展戏曲进校园18场次,戏曲进乡村86场次,举办阅读、展览活动33场次,惠及群众约8万人次。

  (二)推进城乡全民健身场地设施建设。投入资金251万元持续完善公共体育场地设施,建成社区体育公园5个、全民健身示范点15个。截至2023年12月底,全市共有体育场地面积390.6382万平方米,人均体育场地面积2.31平方米,29个乡镇场街道均建有全民健身广场,575个行政村(社区)均配套了体育健身器材,体育设施开放率达100%。

普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4年1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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