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府办〔2025〕1号
普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普宁市2024年度
民生实事项目完成情况的通报
各乡、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各农场,市府直属各单位:
2024年,市政府严格按照民生实事项目人大代表票决制工作要求,坚持民生实事项目“早计划、早部署、早安排”,提前安排资金,提早启动项目,提速推进建设。各地、各有关部门均能按照市委、市政府关于加强和改善民生的工作部署,集中力量办好民生实事项目。截至2024年12月底,经市十六届人大四次会议票决产生的十件民生实事项目23项具体任务已全部完成。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将普宁市2024年度民生实事项目完成情况通报如下:
一、提升就业服务能力和强化产业技能人才支撑
2024年,全市共开发643个就业见习岗位,切实帮助高校毕业生等青年提升就业能力;开展“粤菜师傅”培训474人次,支持劳动者积极参与职业技能培训,新增取得职业资格或技能等级证书的劳动者3521人次,开展“南粤家政”人才培训1521人次。
二、提高乡镇“三所学校”、县域高中办学质量和提升青少年心理健康服务水平
(一)学前教育生均拨款最低标准从每生每年500元提高到600元,学前教育生均经费3781.71万元全部拨付各幼儿园。新增认定15所民办普惠性幼儿园,公办和普惠性幼儿园在园幼儿占比达86.36%。成立普宁市大坝镇城乡学前教育一体化管理资源中心,以帮扶辐射、经验输出等形式赋能镇域幼儿园质量提升和教师专业发展。
(二)加强乡镇中心小学和寄宿制初中学校标准化建设,加大义务教育学校基本办学条件补短板力度。经揭阳市教育局评估认定,全市457所农村义务教育学校办学条件全部达到《广东省义务教育标准化学校标准》,农村义务教育标准化学校覆盖率达到100%。
(三)改善县域高中办学条件,完成普宁市梅峰中学和大长陇中学改扩建项目。实施县中托管帮扶工程,实现15对农村高中与县域优质高中结对并签订托管帮扶协议,全面提升农村高中育人质量、教师素质和管理水平。
(四)建设完善普宁市12355青少年服务中心,成立心理健康志愿服务队伍1支,配备专职工作人员和心理咨询师、社会工作师、青少年事务社工、律师和青年志愿者共49人,组织开展青少年心理健康服务44场次,服务青少年1.428万人次,跟进处理青少年求助个案22宗,融合联动全市29个乡镇场街道“心适小屋”社会心理服务站建立“一站点一专员”沟通联系模式,构筑覆盖全市的“1+29”青少年心理服务站点网络,普宁市12355青少年服务中心获评“广东省四星级12355青少年服务中心”。
(五)完成华南师范大学附属普宁学校心理辅导室标准化建设,提升青少年心理健康服务水平。
三、实施基层医疗卫生人才帮扶行动
汕头大学医学院第一附属医院派出5人的团队帮扶普宁华侨医院,普宁华侨医院基本达到国家县级医院医疗服务能力推荐标准。按照省、揭阳市统一部署,遴选4名首席专家到洪阳、占陇二家中心卫生院服务;市人民医院医共体总院、普宁华侨医院医共体总院共派出121名执业医师组成团队帮扶基层。
四、提升“一老一小”综合服务水平
(一)持续完善养老服务体系建设,新建占陇镇、池尾街道综合养老服务中心,并延伸建成8个日间照料中心,进一步拓展和完善社区养老服务设施。为756户特殊困难老年人家庭实施适老化改造,提前一年完成“十四五”规划确定的1236户改造计划。组织开展特殊困难老年人助餐服务提升行动,全面保障全市61名特殊困难老年人助餐服务需求。
(二)2024年新增一家医养结合机构,扎实做好65岁以上老年人医养结合服务,全市医养结合服务率达到49.03%;稳步推进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全人群签约率达到45.17%,重点人群签约率达到75.38%;65岁及以上老年人城乡社区规范健康管理服务率达到64.52%。
(三)免费实施出生缺陷筛查,分别为19024名、20993名、22662名孕妇提供地中海贫血、唐氏综合征、严重致死致残结构畸形产前筛查,超额完成年度任务。
(四)推动构建全方位的保障机制,为全市7家已备案托育机构统一购买在托婴幼儿意外责任保险,参保人数共273人。
五、深入推进“四好农村路”建设
全年完成美丽农村路10.95公里,进一步提升农村公路服务保障水平。
六、推进城乡污水综合治理
(一)系统推进城镇污水处理设施建设。2024年计划新建城镇污水管网超100公里,完成128.1公里,逐步提高污水处理进水浓度、污水收集率。
(二)因地制宜实施农村生活污水治理。2024年14个民生实事重点村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已全部完成。同时,围绕2024年全市自然村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率达到78%的攻坚任务,实施133个自然村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含民生实事14个),全市自然村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率达到78.15%。
七、开展食品质量安全放心重点行动和提升消费者权益保护效能
(一)坚持“四个最严”要求,切实从源头加强食品质量安全的监督管理。完成食品安全监督抽检5625批次,完成率100.81%;对6家被省列入快筛快检的市场开展食用农产品快检21740批次,完成率100.65%;对全市2家学生集体用餐配送单位实现全覆盖抽检,共抽检27批次。
(二)引导知名商圈、餐饮店开展放心消费承诺活动。发动符合条件企业、工商户加入放心消费承诺行动,全年新增“放心消费承诺单位”56家。
(三)提高消费者举报投诉处理效率。共受理12315平台消费者投诉举报及咨询40495件,办结35838件,投诉按时办结率和举报按时核查率达到95%以上。
八、提高低保、特困人员、孤儿基本生活和残疾人两项补贴保障水平
(一)逐步缩小城乡社会救助差距,农村低保标准占城镇低保标准的比例达到81%以上,城乡低保补差水平不低于当地现行水平。全市纳入城乡最低生活保障22965人,累计发放总金额11989.61万元。
(二)特困人员基本生活标准不低于当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1.6倍。特困人员基本生活供养标准为农村1322元/人月,城镇1472元/人月,全市纳入特困供养3620人,累计发放总金额6463.26万元(含特困人员丧葬补助金、护理费)。
(三)集中供养孤儿基本生活保障市定最低标准和散居孤儿(含艾滋病病毒感染儿童)、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基本生活养育标准,分别从每人每月2117元、1459元提高到2188元、1507元。全市发放孤儿生活费人数230人(含艾滋病儿童),发放总金额520.9万元;发放事实无人抚养儿童保障金人数477人,发放总金额789.29万元。
(四)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标准,分别从每人每月195元、261元提高到202元、270元。全市发放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人数7606人,发放总金额1837.75万元;发放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人数23651人,发放总金额7560.85万元。
九、提高惠企利民服务便捷度
坚持走好网上群众路线,利用好“急难愁盼我来办”平台,高效办理、用心服务,全力解决各类合法合理诉求,提升群众企业满意度。全市共收到2047条留言,办结率98.91%,满意率86.25%。
十、实施公共文化艺术普及活动,推进全民阅读、全民健身
(一)整合公共服务阵地资源,扩大公共文化服务覆盖面。共开展文化艺术普及志愿活动20场次,开展“戏曲进乡村”“戏曲进校园”等文化惠民演出活动272场次、潮剧直播46场次。指导组织举办各类阅读、展览、讲座活动25场次。
(二)推进城乡全民健身场地设施建设。完成全民健身设施示范点建设15个,并完成6个市区活动点和15个村健身器材安装工作;组织开展全民健身赛事活动12场次。
普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5年1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