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府〔2025〕27号
普宁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普宁市国土空间
总体规划(2021—2035年)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各农场,市府直属各单位:
《普宁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业经省人民政府批准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实施过程中遇到的问题,请径向市自然资源局反映。
普宁市人民政府
2025年10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