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0kV尾赤甲乙线N14-N25迁改工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前公示
来源:本网 发布时间:2021-07-02 17:33:50 浏览次数: - 【字体: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批准《110kV尾赤甲乙线N14-N25迁改工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予公示5个工作日(2021年7月2日至2021年7月8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来信或来电向我局反映。

联系地址:普宁市流沙大道西赵厝寮路段(原药监局) 揭阳市生态环境局普宁分局

邮编:515300

联系电话:0663-2242333、2489388

项目名称

建设单位

建设地点

环评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公众参与情况

110kV尾赤甲乙线N14-N25迁改工程

普宁市翔栩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普宁市池尾街道境内,新建线路自尾赤甲乙线现状N14塔起,止于尾赤甲乙线现状N25塔

四川省核工业辐射测试防护院(四川省核应急技术支持中心)

本迁改工程位于普宁市池尾街道境内,新建线路自尾赤甲乙线现状N14塔(东经116°07′17.332″,北纬23°16′35.083″)起,止于尾赤甲乙线现状N25塔(东经116°08′31.605″,北纬23°16′46.951″)。迁改工程具体建设规模如下:1、新建110kV双回线路,长度约2×2.25km,调整涉改老线路单回导地线架设,长度2×0.16km;新建杆塔12基,其中钢管杆11基,角钢塔1基。新建线路导线采用JL/LB20A-400/35型铝包钢芯铝绞线,导线截面采用400mm2。

2、拆除涉改老线路段,线路长度2×2.46km;拆除双回角钢塔10基(耐张6基,直线4基)。拆旧导线型号为LGJ-300/25。3、拆除涉改N10-赤水站构架(原接头处)1根久24芯OPGW光缆,长度4.98km,沿N10-N14-新建线路-N25-赤水站构架路径新架设1根24芯OPGW光缆与原光缆接续,恢复光缆路由,新光缆路径长为4.78km。

本工程总投资约900.91万元,其中环保投资32万元。

1、水污染防治:施工期线路施工废水,经沉淀池处理后回用于车辆冲洗和道路洒水降尘等,不外排;施工生活污水纳入附近村庄已有的污水处理系统处理,不外排。输电线路运行期无污废水产生。

2、噪声污染防治:施工期优化布置施工场地,采用先进的施工方式,合理安排施工时间,防止施工扰民。施工期噪声执行《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运营期,进一步优化线路走向和塔基位置,选用低噪声设备及采取有效的消声降噪措施,确保厂界噪声达标排放。迁改线路沿普宁大道中央绿化带建设段执行《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4a类标准,其余线路执行2类标准。

3、固体废物污染和生态环境防治: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弃土、弃渣等建筑垃圾和生活垃圾等固体废弃物必须妥善处理,避免造成二次环境污染。项目建设过程中必须注意保护生态环境,落实各项生态保护措施,做好生态恢复和保护工作。

4、电磁强度执行《电磁环境控制限值》(GB8702-2014)中“表1公众曝露控制限值”相关要求。

按照要求进行了报批前全本公示。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该审批直接涉及其重大利益关系的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以书面形式提出听证申请。

                                        

                                                                             2021年7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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